昨天上午,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宝应法院开庭审理“宝应男子毒害妻子案”,被告人张某因疑妻出轨心生怨气,竟使用农药“教训”妻子,后导致妻子中毒身亡。对此本报曾进行报道。法庭昨审理后,未当庭宣判。
张某,今年44岁,宝应人。2006年,张某与阿芬(化名,殁年42岁)相识,2009年,两人领取结婚证,其间育有一子。婚后,两人在宝应共同经营一家店面,生活逐年好转。因为性格关系,在做生意期间“女主外,男主内”,阿芬负责进货等对外联络,张某操持家务、农活。
原本,夫妻俩感情不错,直至今年4月,阿芬买了新手机,安装微信后,开始经常在微信上与异性聊天。为此,夫妻俩多次吵架。
公诉机关指控,6月中旬,张某为农田除草而购买农药百草枯,次日上午,因不满阿芬与异性视频聊天而与其发生争执,又因怀疑其出轨而心生怨恨,并产生“教训一下她”的想法,后将除草剩余的农药倒在阿芬内裤上并晾干。次日起,阿芬因穿此内裤逐渐出现原因不明的腿根部溃烂、呼吸不畅等症状,辗转就医,但未能阻止病情恶化。
同年7月6日,张某在医生的追问下讲出投毒经过。同年7月15日,阿芬因病情严重、医治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阿芬系百草枯中毒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内容及罪名,张某及其辩护人均没有异议。法庭审理后,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