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老不成放火烧屋究竟是怎么回事?赵某是府谷县人,30岁出头的他终日无所事事,没钱了就向家里要,是典型的“啃老族”。然而,在一次向父母要钱被拒后,他竟一把火烧了父母的房屋。府谷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以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3年。
啃老不成放火烧屋 究竟是怎么回事?
赵某老家在府谷县府谷镇赵石堡村,从小深受父母溺爱,养成了好吃懒做的习惯,整日无所事事。如今,已经30岁出头的他没有固定工作,也没结婚,父母在老家种地为生。据悉,2012年,赵某向别人借了十多万元用于自己的日常花销,而后无力偿还债务,就一直躲在老家。
回到老家,赵某仍旧游手好闲,只要缺钱花,就开口向年过六旬的父母要。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赵某还是不满足,对父母的态度非常不好,经常跟父母吵闹。“每次他和我要钱,我不给,他就耍浑,与家人吵个没完没了。”赵某的父亲说。2013年2月28日晚上,赵某又和父亲要钱,但这次父亲手中确实没钱了,就没有给,赵某就和父母吵了起来。次日凌晨,赵某越想越气,便产生了烧房的想法。赵某趁家中无人,把家里的瓶瓶罐罐都打碎了仍不解气,还摸出身上的打火机,将房屋中的被褥点着,然后扬长而去。
同年3月1日,府谷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赵石堡村一村民4间房屋疑似被人纵火。当民警赶到现场后,4间房屋已被烧毁,现场一片狼藉。民警经过对周边村民走访调查后得知,发现房主的小儿子赵某事发当天一直不在家。而在房子着火之前,赵某扬言要烧房,极有可能是放火之人。随后,民警在府谷县城将赵某抓获。
赵某因涉嫌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后被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批捕。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因家庭生活琐事,以故意放火的方式损毁家中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本案赵某故意毁坏财物系因家庭矛盾,且毁坏的是自家财物,在案发后取得了家人的谅解,归案后也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因此对其可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点评:
家人之间发生矛盾是常有的事,毕竟有着血缘之亲,即使有矛盾,一般也会很好地沟通和处理。但是,在本案中,因父母未给钱,儿子为了泄愤竟放火烧了自家的房屋,为了家庭琐事竟做出不理智的事,不得不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