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黄金大盗否认检举韩志然:与他素无往来
前不久,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韩志然因严重违纪被免职,其“旧账”也相继被媒体扒出,如涉“黄金大盗”案、“炸楼事件”等。
曾被媒体称为“黄金大盗”的内蒙古乾坤金银精炼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裁宋文代自2013年被终审判处死刑后,在最高法进行死刑复核已近两年,至今未被核准。随着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原政协副主席韩志然落马,多家媒体披露韩落马系因牵连宋文代案并被宋检举揭发。宋文代辩护律师昨天透露,宋文代在获知有关报道后在看守所内发表声明,称自己并未检举揭发任何人。
韩志然
公开资料显示,宋文代曾在内蒙古高院任职,2001年年初辞职后创办内蒙古乾坤金银精炼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总裁,公司曾被评为“中国黄金行业之首”。2011年12月15日,宋文代被抓。经巴彦淖尔市中级法院一审审理,认定宋文代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其中贪污罪涉案金额5290多万元、黄金58.9公斤、白银1.4吨,挪用公款2100万元。宋文代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上诉。2013年8月19日,内蒙古高院终审判处宋文代死刑。此后,宋文代一度被外界称为“黄金大盗”、“中国近30年最大贪污犯”。随后案件进入最高法死刑复核阶段,直到目前最高法尚未发布宋文代案的裁定结果。
今年6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宣布,由于涉嫌严重违纪,决定免去韩志然自治区十一届政协副主席职务。有媒体报道称,韩志然的落马缘于他卷入宋文代贪腐案,“宋文代被抓及被判处死刑后,向有关部门举报了韩志然”。
宋文代辩护律师谢通祥昨天告诉记者,尚在看守所的宋文代看到有关报道后,于9月29日在看守所内写了一份声明,并通过律师转达。宋文代在声明中称:“本人与韩志然素无往来,对韩的情况一无所知,所以我无法检举韩,韩志然不是我检举的。”在声明中,宋文代自称“是个重情义、讲规矩、有良知的人,我绝不会去陷害别人,用检举别人的方式来保命”。
宋文代为何选在此时发表声明?其辩护律师谢通祥、谢修志表示,最高法复核宋文代死刑案已经两年,此案近期将会有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