瘫痪老人躺楼道 儿媳的行为或涉嫌虐待罪

  (原标题:瘫痪老人躺楼道 只因儿媳怕弄脏地板)

  瘫痪老人躺楼道,儿媳的行为或涉嫌虐待罪。近日,重庆一居民楼的居民发现楼道里住了一个老人,而她儿子的家就在旁边。老人的儿媳称,家里太小住不下,老人有瘫痪,不想让她弄脏木地板。

瘫痪老人躺楼道 儿媳的行为或涉嫌虐待罪

  邻居表示,楼道的环境真的太差了,蚊子又多。邻居说,老人儿子出去上班以后,老人中午饭都没人管,也不给她水喝。

  儿子只听老婆的,儿媳妇却不承认楼道环境差。对于婆婆,这位儿媳妇很是嫌弃。明明有房间可以住,儿媳却说住不下,因为自己的女儿跟儿子要睡这张床。

  儿媳也有可能构成虐待罪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虽然儿媳、女婿不属于老年人的子女,但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因此,儿媳、女婿也应担负起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此外,因儿媳、女婿是和老年人一起生活的家庭成员。《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虐待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60条的规定,本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一般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被虐待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于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则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具有虐待行为且达到情节恶劣。 这里所说的“虐待”,具体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各种方 法,从肉体、精神上迫害、折磨、摧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行为。 虐待行为有别于偶尔打骂或者偶尔的体罚行为的明显特点是:经常甚至一贯进行的,具有相对连续性。 这里所说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家庭中共同生活的成员。非家庭成员间的虐待行为,不构成本罪。 根据法律的规定,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能构成犯罪。可以说“情节恶劣”,是本罪的罪与非罪的重 要界限。 情节恶劣,指虐待的动机卑鄙、手段凶残;虐待年老、年幼、病残的家庭成员;或者长期虐待、屡教不改的等 等。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经常地受到虐待,身体和精神受到严重的损害或者导致死亡, 或者不堪忍受而自杀。

  实践中应当注意:如果行为人是故意要致使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而采取长期虐待的方式来实现其犯罪目的 的,不应按虐待罪来进行处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应依照本法关于故意伤害罪或 者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虐待家庭成员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犯罪,属于告诉才处理。也就是说对于犯虐待罪,在没有致使被害 人重伤、死亡的情况下,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的才处理,被害人不控告的,司法机关不能主动受理, 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如果被害人受强制或者威吓而无法告诉的,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但是,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案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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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李婷 实习生 唐风雪)瘫痪老人独居在家,暴雨来临,门口一片汪洋。水深处1米多,无法逃离,情况岌岌可危。但接到救援电话后,岳阳市蓝天救援队的徐湘平二话不说冲出家门,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救出被困瘫痪老人。

  老人住在岳阳市东方幼儿园附近,当徐湘平和队友赶到老人家中时,家里已经进了1米多的水,老人躺在床上动不得,徐湘平赶紧把老人抱了出去。由于老人所居住的小区被淹,外面交通瘫痪,许多车堵在了门口,导致救生艇进不了社区,见此情况,徐湘平迅速将老人背到了安全区域。

  而正在救援的同时,徐湘平家中也被遭遇了水灾,等到救援结束,家中大部分家具电器都被浸泡在水中。徐湘平简单的在家里做了处理后,又立即赶往了沙田垸,参加防汛救灾。

  “在大灾大难面前,我们有专业救援经验的志愿者必须往前冲,我这点损失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人们的生命财产没受到损失。”徐湘平说。

  (2017-07-06)


  7月3日02时51分,云峰湖中队接到报警,株洲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学林办事处太平桥社区一居民家庭因涨水有4人被困。接警后,中队迅速出动1台抢险救援车, 8名官兵携带皮筏艇、专用救生衣赶往事发现场。

瘫痪老人躺楼道 儿媳的行为或涉嫌虐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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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时02分中队官兵达到现场,现场指挥员立即开展侦查,发现云龙区政府学林办事处太平桥社区杨志华家因涨水多人被困在居民楼3楼(4名老人其中一名为瘫痪80多岁老人1名男子1名妇女),4名老人在居民楼3楼等待救援。水位不断上涨,情况非常紧急。在了解水域情况后,现场指挥员果断采取措施,4名抢险队员携带水域救援工具,利用皮划艇慢慢靠近被困者,同时利用救援绳进行保护。靠近被困人员居民楼,将被困人员转移至皮划艇。经过两次往返,于05时02分成功将被困者安全救出。05时13分安全归队。( 记者 龚化)

  (2017-07-03)


  叶大爷今年63岁,家住纳溪区渠坝镇双新村七社,在20年前因双腿肌肉萎缩不能站立行走,长年以来,生活起居全靠其哥嫂照顾,听说要更换第二代身份证,叶大爷想到自己的病情在不断加重,以后还得用身份证办理入院就医等手续,没有身份证该怎么办,自己又不能到派出所办理,叶大爷开始发愁了。

瘫痪老人躺楼道 儿媳的行为或涉嫌虐待罪

  泸州纳溪区公安分局渠坝派出所户籍民警蒋列得知这一情况后,对叶大爷的遭遇心里特别难过,决定上门办证。近日,户籍民警蒋列和牟也牧带着办证设备来到叶大爷家里为其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在办证现场,虽然叶大爷不能站立,但民警牟也牧用双手把叶大爷抱起,为其拍摄了20多年来第一张证件照,随后,蒋列为叶礼均老人采集了指纹信息,叶大爷流下了眼泪,连声说着“谢谢……”。户籍民警蒋列说道:叶大爷请放心,身份证办完后我们会亲自送到您手中,您一定要好好养病,多注意身体。

  胡小东 姜兵

  文章关键字: 叶大爷 蒋列 牟也牧 编辑:伍智勇

  (2017-06-29)


  人民网咸宁6月24日电 6月23日20时50分,咸宁市崇阳消防中队接到报警白霓镇大市村发生严重内涝。时间就是生命,崇阳县消防中队出动1台车5名官兵赶赴老人被困地区。

  21时20分,消防官兵抵达现场,现场发现由于该地势较低形成雨水回流,洪水流速急,一条通往居民家中的小道已经被淹没,小道上暗沟密布,给救援带来了难度。被困老人的儿子介绍,连夜的降雨致使他家旁边的河水水位上涨,本来地势就低的房子很快被水淹没。家里的水已及腰,家中还有一位96岁行动不便的老人,无法安全转移,只好报警求助。

瘫痪老人躺楼道 儿媳的行为或涉嫌虐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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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时,消防官兵勘查后发现被困老人住处,离最近的安全地带有1公里距离,在询问了老人的具体位置后,消防大队指挥员迅速部署两个攻坚组携带救援绳索、救生服等装备,迎着齐腰的洪流前往救援,在利用橡皮艇到达离老人家中最近的地方后,有一段河水较浅,橡皮艇无法到达,此时救援队只能携带救援器材徒步涉水继续前进,在到场老人住处后,发现老人住处已经被洪水围困,水面漂流物众多,水下不明物特别多,此时只能利用竹杠前虚后实一步步的靠近老人的家中,到达老人家中后,只见老人躺在离水面1米多高的坑上,双腿瘫痪无法行走,此时中队指导员王瑧主动请缨要求背负老人,由于天色已晚,水流湍急,只能一人在前面探路,两人护着老人,徒步行走了500米后,23时25分,将老人背负到橡皮艇转移到安全地带。(刘森淼 朱燕林)

  (2017-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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