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约炮后报警称被强奸 究竟是怎么回事

  女子约炮后报警称被强奸究竟是怎么回事深圳一名女子多次在“约炮”后变脸,以遭强奸、被猥亵为名,向警方报案或向媒体报料,而在男方那儿收到钱后,则以各种理由要求警方销案。其受害者包括炒股畅销书作家、小老板以及在派出所实习的警校大二学生等等。

  龙岗区人民法院于5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该名女子在6宗强奸、猥亵案,存在前述违法行为,判决其犯敲诈勒索罪。除此之外,其还在前述行为中实施盗窃,犯下盗窃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处罚金3000元。

女子约炮后报警称被强奸

  被告人段丽(化名),女,1987年7月出生,初中文化,户籍地为四川省广安市。段丽约在2003年来到深圳打工,做过按摩女等职业,案发前四五年都没有正当职业。段丽的老乡在证言中称,听说段丽是被一名香港老头包养。

  据悉,段丽从2012年4月便开始通过前述方式实施敲诈勒索,但直到2015年1月,在敲诈一名在深圳某派出所实习的警校学生时,才案发。该名实习警察和段丽一夜风流之后遭到段丽的敲诈,随后又被段丽偷走价值不菲的财务,该实习生多次索要无果才选择报警。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493 字。

转载请注明: 女子约炮后报警称被强奸 究竟是怎么回事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