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全国第八个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今年活动的主题是“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投资理财,让“钱生钱”固然是好事,但也要警惕非法集资,防止财富血本无归。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认清非法集资的真面目,教您如何防范非法集资以及一旦不小心参与非法集资后如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它具有以下四个特征要件:
1、非法性即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公开性即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利诱性即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社会性即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手段不断花样翻新,终究还是围绕着利益来转,因此要避免上当受骗,关键要树立正确的经营观念,拒绝高利率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防范非法集资
1、在投资前要了解相关法律规范和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对理财投资的规则和风险有清晰、理性的认识;
2、需认清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即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和社会性,正确识别非法集资,远离不法活动;
3、抵得住高收益、高回报的诱饵,要知道,收益越高,风险也就越大;
4、注意用款人员是否向多人吸收资金,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批准;
5、借贷和投资过程中要注意留存合同、集资人的身份信息、银行交易记录等材料;
6、一旦发现自己身陷非法集资活动,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
如果自己以投资者的身份参与了非法集资,要想最大程度挽回损失,就要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交相关合同、银行账户交易记录、互联网电子数据等所有与非法集资组织者往来的材料。案件越早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涉案财物就越有可能得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案件经过法院审理,如果认定构成犯罪,判决生效后,扣押的涉案财物会返还集资参与人。扣押的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小提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正在侦查、起诉、审理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就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执行涉案财物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有关非法集资犯罪嫌疑的,裁定驳回起诉或者中止执行,并及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