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开卡、手机开户都已经实名了,电信诈骗的骗子们从哪儿找来那么多手机号码和银行卡?今天通州警方发布消息,近期抓获了一名诈骗上游环节的嫌疑人,此人在劳务市场上,以50元的价格雇佣他人前往运营商处开卡,再以百元价格售出。另有两名非法开办贩卖银行卡的嫌疑人于一个多月前落网。
8月24日,通州公安分局接到线索,有人举报称,发现了正在非法倒卖手机卡的情况。警方调查,果然发现男子邵某多次出没于通州农村地区的劳务市场。在市场里,他经常主动和过往的求职者搭讪,自称是“招聘兼职”。当对方对他所说的感兴趣,表达了兼职意向以后,邵某会提出,付50元报酬,要求对方到附近手机网络运营商营业点办理手机卡,随后将收购的手机卡以每张100元的价格转卖出去。
8月28日,办案民警在朝阳区某公寓内将30岁的邵某抓获。经核实,他在短短数日内,倒卖了50张手机卡,其中1张手机卡已经涉及一起诈骗案件,涉案金额2万元。邵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7月底,通州公安分局接到数条线索,举报称有人从事非法开办、贩卖银行卡活动。接报后,办案民警立即对相关线索开展调查。随后,民警锁定了三名贩卖银行卡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并先后在通州区北苑、台湖等地将闫某(男,23岁)、张某(男,31岁)、刘某(男,26岁)三名嫌疑人抓获。经初步核实,闫某贩卖的3张银行卡,涉及全国电信诈骗案件15起,涉案金额20余万元;张某贩卖的3张银行卡,涉及全国诈骗案件14起,涉案金额30余万元;刘某贩卖1张银行卡,涉及全国电信诈骗案件26起,涉案金额30余万元。经讯问,闫某、张某、刘某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开办银行卡并转卖他人的行为供认不讳,现上述三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非法收售、倒卖手机卡、银行卡,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将被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将自己名下手机卡或银行卡售卖给他人,不但自身面临巨大风险,还有可能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提供犯罪工具。一旦相关手机卡或银行卡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情节严重的将被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