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报道 记者陈青青】12月10日,香港特区政府区域法院宣判,乱港分子、“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因欺诈罪被判处5年9个月监禁,且8年内不得担任公司管理层,同时判处罚款200万港元,须在3个月内缴付,否则加监一年。
据香港媒体报道,官司缠身的黎智英已被羁押近两年,他除了涉及违反国安法及厂房用地欺诈之外,去年因组织及参与多次非法游行或集结,共被判囚20个月。
针对黎智英案,英国外交发展部国务大臣特里维廉近日在社交媒体上对判决表示“失望”,并声称香港持续打击记者及活动人士、侵蚀新闻自由。
对此,中国驻英国使馆发言人12日回应称,我们坚决反对英方官员对香港法治指手画脚、诋毁香港人权状况。香港特区法院依法判决,正当合法,不容干涉。中方依法充分保障香港居民的言论、新闻、出版等自由,同时任何人都不能以自由为名凌驾于法律之上,违法必究。中方敦促英方尊重事实和法治,停止插手香港事务,停止干涉中国内政。
此外,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普赖斯12月11日在推特发文称,美国“谴责”黎智英案的判决结果,妄言该判决“既不公正也不公平”。
11日,外交部驻港公署发声明称,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就因其涉及个别违法犯罪的反中乱港分子,美方就急不可耐地跳将出来,不分青红皂白地给中国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扣上一顶“不尊重新闻自由”的帽子横加指责,让世人再次看清黎智英的“代理人”和“马前卒”身份。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的反应是意料之中,但不会有什么作用,反而更印证了黎智英与美国的特殊关系,让香港人更清楚外部势力对香港的图谋,也让反中乱港分子认识到依靠外部势力有害无益,以及外部势力根本保护不了他们。
全国港澳研究会香港特邀会员、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常务理事朱家健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香港从来不是能够容忍外国干预的地方,美国官员不应扮演干涉其他司法管辖区司法系统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