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皓田(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员)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加快,城乡独居老人不断增多,独居老人养老难、风险大等问题日益突出。加强独居老人关爱服务,增强独居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是下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重点。
目前,对独居老人的关爱服务还没有很好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家庭作为独居老人赡养和关爱服务的责任主体,部分家庭本应自身承担的责任,全部交给了政府和社会,主体责任未能较好发挥。政府作为独居老人权益保障的责任主体,存在职能部门各自为政,资源信息难以共享,无法形成关爱合力等问题。社区关爱服务作用还没有较好发挥,还未能广泛参与独居老人关爱服务。独居老人重点关爱人群定位不明,“精准关爱”理念还不清晰。
完善独居老人关爱服务体系,首先要明确服务主体之间的职责定位,厘清家庭、政府、社会在关爱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形成多主体服务格局。具体而言,要强化家庭在独居老人关爱服务中的主体责任,加强政府对独居老人关爱服务的支持保障,提升社会力量在独居老人关爱服务中的能力。
其次要突出重点,精准划分独居老人重点关爱人群,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支撑网络。具体而言,要将高龄、贫困、失能独居老人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建立社区独居老人信息台账,实现信息共享与动态管理;完善独居老人定期巡访和主动服务机制,探索建立独居老人风险评估制度;督促各方履行关爱职责,增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监护、权益维护等基本服务。
再次要因地制宜,防范化解独居老人意外风险,各地应结合实际,探索有效管用的政策措施与实践模式。完善智能化风险防范机制,探索构建全天候多重应急呼叫网络;推进独居老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改善独居老人家庭适老化环境。
加强独居老人医养结合服务,畅通独居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绿色通道,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重病、失能等独居老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医疗卫生服务。
最后要加强统筹,将独居老人等特殊群体老人关爱服务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工作,做好各项政策的衔接。加强独居老人安全防护知识宣传力度,营造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
《光明日报》( 2021年10月16日 11版)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