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 | 9岁孤女成“老赖”,司法错在何处?

9岁孤女成“老赖”,司法错在何处?


半月谈


半月谈 | 9岁孤女成“老赖”,司法错在何处?

“我们错了!”

针对9岁女孩被限制高消费的裁决,

涉事的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深夜致歉说,

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费令,

将认真汲取教训,

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放在最优先的位置,

追求情、理、法相统一的司法目标。


据公开报道,事情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

2012年,女童陈某的父亲因赌博欠下高利贷,

想卖房还债,但被陈某的母亲、外婆拒绝。

女孩父亲遂杀害了母亲与外婆,之后被判处死刑。

女童父亲杀人后,曾把房以69万余元卖给了王某。

但王某交了55万元购房款后,房子没能过户。

2015年,郑州市中院开始执行民事赔偿判决,

对该房产予以查封。

2018年,王某请求判令解除合同,

归还购房款,得到法院支持。

因女童陈某无力偿还55万元,

法院对其发布限制消费令。


面对舆论的批评,法院道歉了。

真诚道歉,难能可贵,

有错能改,善莫大焉。


此案警示:

如果司法仅仅局限于法律与事实的表层做反射式裁决,

对法律精髓理解不深,

对人间冷暖感受不透,

势必会出现书生办案、机械司法的偏差。

看似依法判案,

实则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都不好,

还让人对司法产生抵触情绪。


法官既要通法律,又要懂人情,

判决上应天理、中符法律、下顺民情,

人们才会真诚认同,

才能有更多人由衷信仰法律。


法不容情,但法不外乎情,

司法有温度,

方可暖人心。

(完)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578 字。

转载请注明: 半月谈 | 9岁孤女成“老赖”,司法错在何处?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