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2日讯(通讯员 祝隽 记者 陈咏)4辆新车“组团”上路,4个司机都被罚款记12分。遭受重罚,4个人都不约而同地一脸无辜,咋回事?
四个司机
10月27日16时49分许,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文昌中路与大学北路交叉口执勤时,发现四辆未悬挂号牌的黄色小型普通客车,自南向北行驶至路口。民警上前检查发现,四辆车前后挡风玻璃上粘贴着临时号牌,都已超过有效期。询问司机相关情况,四名司机一脸无辜,不知道自己驾驶的车辆临时牌证过期,经查,临时牌照的信息也与新车不符,民警依法将车辆暂扣。
四辆新车
经进一步询问,司机说,他们都是南京某销售公司的,由于销售需要,需要将新车从南京送到扬州某公司。为了图省事和节约运输成本,他们没用拖车,直接由司机开车送到目的地。车辆被交警查扣,四名司机都懊悔地说:“我们都以为公司办理了临时牌照,出发前也没有核查车辆牌照情况。因为着急送车,所以到公司提了车就直接上路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送车司机将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临牌也是有效牌照,临牌到期后仍未取得正规牌照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驾驶人出车前一定要仔细查验相关手续,以免给自己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