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低的收入比,更宽的共富路

来源:浙江日报

1月19日,2020年浙江城乡居民收入数据公布:去年浙江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96,首次降至“2”以下,居全国前列。“城乡居民收入比”,是衡量收入分配结构和质量的重要指标。这一指标达到历史新低,充分说明浙江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统筹城乡均衡发展收获了新的成果。

如何看待城乡居民收入比破“2”?笔者认为要分两个层次。首先,要看到“减”之前的“增”。近年来,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不论是城还是乡,居民的“钱袋子”都越来越鼓。据统计,浙江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连续20年、36年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这正是“增”字带给百姓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其次,我们要看到“增”之后,更为不易的“减”。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来说,城乡发展不平衡是必须面对的课题。处于中国经济最活跃板块之一的浙江,也最先面临破解城乡发展均衡问题的挑战。加之浙江各地地理条件不同、经济基础不一,能在这样的背景下,实现全省城乡居民收入比破“2”,这个“减”字得来实在不易。

这是一份来之不易、得益于改革的红利。近年来,浙江以实际行动推进城乡一体化均衡发展,从户籍制度改革到土地制度改革,从增加就业机会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项项农村改革试验落地,打破了城乡二元结构,取得了宝贵的成果。城乡居民收入比降至“2”以内,正是其中一个生动的缩影。这背后体现的不仅是从根本上牢牢把握贯彻新发展理念,更为全省乘势而上开启共同富裕新征程开了个好头。

眼下,步入“十四五”,进入新发展阶段,浙江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中国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三农”工作的重心将发生历史性转移,接下来更要集中精力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实现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为此,浙江对照建设“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提出了要争当农村改革探路者、城乡融合先行者、乡村振兴排头兵,加快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的目标。这也意味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城乡均衡发展的担子更重,其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

城乡居民收入比的不断走低,提高了浙江高水平全面小康的成色;对“十四五”浙江“三农”工作的擘画,又为这个比值进一步走低,提升城乡居民获得感乃至率先推动全省人民走向共同富裕,展现了良好愿景。接下来,浙江各地各部门应更加着力推进农民全面发展,提高农民生活品质,让农村群众享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和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持续提高农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十四五”时期将是“向内挖潜”的关键时期,农村正是一片充满希望的田野。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也将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拓展一条更宽广的城乡“共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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