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避免,但条件苛刻
按规定来说,红灯可以右转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子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是可以通行的。
也就是说:如果不小心闯了红灯,立刻改右转,是有可能会避免被罚的。
但想用这种办法逃避处罚,条件比较苛刻不过这种方法成功率其实是不高的,因为条件很苛刻。
就好比说:理论上,虽然可以百步穿杨、滴油穿钱,但真的是要做到,概率非常小,基本上也就只存在于语文课本上面了。
首先,这个是只有在右转或者直行加右转的车道上才有用。如果在过路口的时候,走的是直行车道,那临时右转就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就规定了: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如果路口划有导向车道,那是要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如果不按规定行车的话,《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上面,规定是扣2分,还要罚钱。再来,路口如果有专门指挥右转的箭头状的右转红绿灯,那要保证右转是绿灯才可以。
如果这个时候右转和直行都是红灯,那不管怎么样都算是闯红灯。
最后一个,发现直行闯红灯之后就想右转,也要尽快。如果路口都过去了一半,再绕了个大弯,绕回来右转,还是有可能被罚的。
就好比,拳头明明就「呀」打出去了,对不对?你在别人的鼻子面前才停手,你说:“我其实是不想打人的,只是给人家扇扇风。”肯定没人信的,好不好?
这主要就是因为刚才我们讲过的,右转弯车辆只能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才可以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也是有规定的: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车子,右转弯的机动车是要让左转弯的车子先行的。
也就是说:红灯的时候的右转,优先级非常非常地低,妨碍其他车辆、行人等正常通行的,也可能会被认定为不按规定行车。
其实什么都不用做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真的是刚过线不太多,通过右转来躲避处罚,其实还不如是直接停下来了。
根据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496-2014《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上面来看:闯红灯拍照,至少要3张反映闯红灯行为过程的图片。第1张是红灯的时候,车子在停止线前面的一张照片;第2张是车辆已经越过了停止线的照片;第3张是能够反映第2张照片里面,车辆向前位移的照片。
也就是说:如果不小心闯了个红灯,及时停下来,不要继续往前开,也是可以避免被拍下来的,不需要临时右转。
如果真的已经开出来很远,临时再右转,基本也没用了,除非路口的摄像头坏掉了。
挂临牌违章,会被拍照罚款吗违章,开车的时候拍下来,电子眼拍的,对吧?
怎么有的电子眼「啪嚓啪嚓」会闪一下的?有的电子眼好像是从来就没有反应过的?怎么样的情形,才算是违章被拍下来了?
挂临时牌照违章的时候会不会也被拍照,而且是罚款呢?
禁止停车的地方,我就在车子里面坐一会儿,人也没走,双跳灯也亮着,算不算违章?罚不罚钱?
关键词: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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