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压着迟到警戒线出门的疾控君又双叒叕收到了本市交通拥堵提示。坐在公交车上,看着漫漫长龙龟速前进,对车外“呼啸”而过一辆电动自行车……内心充满了羡慕。
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们倾向于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然而带来的安全问题往往遭到忽视。据统计,近年来在本市道路交通死亡人群中,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数占道路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的构成比逐年上升,从2016年的23%上升到2020年的44%,其中接近一半是60岁以上人群,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的人群中超过七成的人因颅脑损伤而导致死亡。
“金钟罩”,我罩你!
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显示正确的佩戴安全头盔能够降低72%的危险性和严重伤害,能减少39%的死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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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电动自行车头盔的佩戴能有效地降低死亡和重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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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电动自行车车速较快,骑车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极易从车上摔下来,一旦摔倒到地面或碰撞到其他固定物时,不仅头部会产生震荡,颅脑内的脆弱组织也会因为惯性在颅腔内发生二次碰撞,导致更严重的后果。而安全头盔通过降低对头部的冲击力来减少严重头部和脑部伤害的危险。
安全头盔能相对固定头部不易晃动,头盔内部的软性缓冲物质也能吸收和分解一部分因撞击产生的冲击力,将冲击力扩散而不至于集中在头部某点,此外它还能有效隔绝外部的硬物或尖锐物的撞击从而保护头部。
然而,本市人群出行时头盔佩戴率非常低!非常低!!非常低!!!
在上海市疾控中心一项跨度5年的现场研究中数据表明,本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的总体佩戴率仅为12.67%,其中驾驶员佩戴率为14.12%,乘员的佩戴率只有1.91%。安全头盔的佩戴行为呈现明显的季节波动,夏季总体佩戴率较低仅为7.06%,冬季则较高,为19.42%。外卖快递等重点行业的人群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的佩戴率高于总体平均水平的2-3倍。因此,立法促进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是保障我们生命安全的一项势在必行的重要举措。
今年2月,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并于2021年5月1日实施。
《条例》中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需佩戴安全头盔,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的快递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其他相关企业应当履行下列交通安全管理义务:督促驾驶人上道路行驶时佩戴安全头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对于不佩戴头盔的驾乘人员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对于违反条例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的企业未按规定履行交通安全管理义务的,由公安机关或者邮政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那么,如何选购这顶生命的“金钟罩”?
目前我们国家尚未有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国家技术标准,但部分地区已开始制定了地方性的行业技术规范。
我们选购安全头盔时可以参考国家标准GB 811-2010 《摩托车乘员头盔》,选择A类(全盔)、A类(半盔)或者B类(半盔),该标准中规定了头盔的结构标准、性能标准、实验室检测标准以及检验规则等,可作为目前唯一供参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标准。另外,必须选择标有3C认证标志的头盔,3C是经国家严格质量监督认证的。
好了,下班时间到了,疾控君准备骑上新买的小电驴,带上我的金钟罩回家了。祝大家一路平安。
供 稿:喻 彦
编 辑:林维晓
审 稿:施燕 冯晓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