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印发布联合公报

中国、俄罗斯和印度外交部长第十三次会晤2日在北京举行,会后发表联合公报。公报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印度共和国外长第十八次会晤联合公报

(2021年11月26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印度共和国外长于2021年11月26日以视频方式举行第十八次会晤。本次会晤是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带来负面冲击、经济处于复苏之中,以及恐怖主义、极端主义、贩毒和跨国有组织犯罪、自然和人为灾害、粮食安全和气候变化等威胁持续背景下举行的。

二、外长们就进一步加强中俄印三方合作交换了意见,讨论了众多重要的地区和国际问题。外长们回顾了2019年6月在日本大阪举行的中俄印领导人非正式会晤,以及2020年9月在俄罗斯莫斯科举行的中俄印外长会晤,指出需要定期举行高级别会议,促进中俄印三国更紧密合作。

三、外长们对遭受新冠肺炎疫情负面影响的人们表达了支持,强调了对包括流行病在内的全球卫生挑战作出及时、透明、有效和非歧视性的国际反应,以公平和可负担的方式获得药品、疫苗和关键健康用品的重要性。外长们强调了广泛接种疫苗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性,重申了在抗击疫情过程中继续合作,特别是通过分享疫苗制剂、转让技术、发展本地生产能力、促进医疗产品供应链的必要性。在此背景下,外长们注意到世界贸易组织正在进行的关于新冠肺炎疫苗知识产权豁免的讨论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和《多哈宣言》的灵活性的使用。

四、外长们强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需要开展集体合作,注意到世界卫生组织、各国政府、非营利组织、学术界、工商界正在采取的抗疫措施。在此背景下,外长们呼吁世界卫生组织在新冠肺炎疫情和其他全球卫生挑战方面加强政策应对,并呼吁推动新冠疫苗成为全球公共产品。

五、外长们一致认为,中俄印合作将不仅有利于三国自身经济增长,也有利于全球和平、安全、稳定与发展。外长们强调,在尊重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原则的基础上,加强开放、透明、公正、包容、平等和具有代表性的多极国际体系以及联合国在国际体系中的核心协调作用至关重要。

六、外长们重申,基于国家主权平等和尊重国际法并反映当代现实的多极化和再平衡的世界需要加强和改革多边体系。外长们重申致力于维护国际法的承诺,包括《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外长们认为,当前国际挑战相互关联,应通过振兴和改革多边体系加以应对,特别是联合国及其主要机构,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等其他多边机构,以期加强其有效应对当下不同挑战并适应21世纪现实的能力。外长们回顾了 2005 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文件,重申需要对联合国包括其安理会进行全面改革,使之更具代表性、效力和效率,增强发展中国家代表性,以应对全球挑战。中国和俄罗斯外长重申,两国重视印度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支持印度在联合国发挥更大作用的愿望。中国和俄罗斯外长祝贺印度于2021年8月成功担任联合国安理会轮值主席。

七、外长们强调金砖国家合作的重要性,欢迎印度作为主席国于2021年9月9日举办的第十三次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成果。外长们同意积极落实历届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的决定,深化金砖国家战略伙伴关系,加强政治安全、经贸财金、人文交流三大支柱领域合作。俄罗斯和印度将全力支持中国2022年金砖国家主席国工作并主办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四次会晤。

八、在上海合作组织成立20周年之际,外长们强调,上合组织作为现代国际关系体系中具有影响力和负责任的成员,在确保和平与可持续发展、促进地区合作、巩固睦邻互信关系方面发挥着建设性作用。在此背景下,外长们强调了进一步增强本组织多方面潜力的重要性,以促进多边政治、安全、经济和人文交流合作。外长们特别重视维护上合组织区域的稳定,包括在上合组织区域反恐机构框架内加强联合打击恐怖主义、非法贩毒和跨境有组织犯罪的努力。外长们积极评价2021年7月14日在杜尚别举行的“上合组织—阿富汗联络组”部长级会议成果。

九、外长们支持二十国集团在全球经济治理和国际经济合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外长们表示愿通过二十国集团外长会等方式在各自关心领域开展磋商和相互支持,加强沟通与合作。

十、外长们支持维护和加强东盟中心地位和东盟主导机制在演变中的区域架构中的作用,包括通过促进东盟与上合组织、环印度洋联盟、环孟加拉湾多领域经济技术合作倡议等其他区域组织间的关系。外长们重申有必要加强在东亚峰会、东盟地区论坛、东盟防长扩大会、亚欧会议、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亚洲合作对话等各种地区论坛和组织中的合作与磋商,共同促进地区和平、安宁与稳定。

十一、外长们认为应重视挖掘地区国家、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潜力,根据国际法准则并考虑国家利益,在欧亚地区构建广泛、开放、互利和平等的协作空间。鉴此,外长们注意到在上合组织、欧亚经济联盟、东盟及其他相关国家和多边机制参与下建立大欧亚伙伴关系的倡议。

十二、外长们谴责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外长们重申,必须全面打击恐怖主义,以实现没有恐怖主义的世界。外长们呼吁国际社会加强联合国主导的全球反恐合作,全面落实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和《全球反恐战略》。在此背景下,外长们呼吁尽早通过联合国《全面反恐公约》。外长们强调根据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和国际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标准要求等国际反恐承诺、国际条约,包括基于国际条约规定的“引渡或起诉”条款及相关国际和双边义务,符合适用的国内法,将恐怖活动的实施者、组织者、煽动者、支持者、资助者绳之以法。

十三、外长们强调三项国际禁毒公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作为禁毒体系大厦基石的重要性。外长们重申了基于共同和分担的责任解决全球毒品问题的坚定决心。外长们认为阿富汗和其他地区的鸦片和甲基苯丙胺非法走私泛滥严重威胁地区安全和稳定,并为恐怖组织提供资金,表达了对其予以打击的决心。

十四、外长们重申应综合处理信息通信技术发展与安全,包括技术进步、经济发展、保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尊重个人隐私权利。外长们注意到,技术应以以人为本的方式负责任地被使用。外长们强调联合国应发挥领导作用,推动通过对话就信息通信技术安全和使用、普遍同意的负责任国家行为规则、准则和原则达成共识,同时承认加强国际合作的重要性。外长们回顾到,以军事为目的发展信息通信技术能力,以及国家和包括恐怖分子和犯罪集团在内的非国家行为体恶意使用信息通信技术是令人不安的趋势。外长们重申对防止因使用信息通信技术引起冲突以及确保将这些技术用于和平目的的原则的承诺。为此,外长们欢迎最近结束的联合国授权小组的工作,即国际安全背景下信息和电信领域发展开放式工作组和联合国第六届政府专家组在国际安全背景下促进网络空间内负责任的国家行为和一致同意的最终报告。外长们支持开放式工作组关于2021-2025年信息通信技术的安全和使用。

十五、外长们强调信息通信技术在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方向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认识到信息通信技术可能在犯罪活动和威胁中被滥用。外长们对信息通信技术非法滥用的水平和复杂性不断上升,以及缺少由联合国主导的打击将信息通信技术用于犯罪目的的框架表示关切。外长们注意到,由此产生的新挑战和新威胁需要各国合作应对,赞赏联合国设立相关开放性政府间专家特设委员会,以在联合国支持下并根据联合国大会第74/247决议商定关于打击将信息通信技术用于犯罪目的的全面国际公约。

十六、外长们重申致力于扩大和加强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经济决策和规则制定进程,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此,外长们强调了持续努力改革国际金融体系的重要性。外长们对远未实现提升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中的发言权和参与度表示关切。

十七、外长们重申支持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透明的、开放的、包容和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系。为此,外长们重申支持必要的改革,维护世界贸易组织的核心地位、核心价值和基本原则,同时兼顾所有成员利益,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利益。外长们强调,确保恢复和维护两级审理的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正常运转至关重要,包括尽快任命所有上诉机构成员。后疫情世界需要基于韧性和可靠的多元化全球价值链。

十八、外长们一致认为,实施超出联合国安理会通过范围的单边制裁和“长臂管辖”不符合国际法准则,降低了联合国安理会制裁制度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对第三国和国际经贸关系造成负面影响。外长们呼吁进一步巩固和加强联合国安理会制裁委员会的工作方法,以确保其有效性、响应性和透明度。

十九、外长们重申致力于从经济、社会和环境三方面平衡全面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并强调可持续发展目标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外长们呼吁国际社会构建更加平等均衡的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加快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特别关注发展中国家的困难和需要。外长们敦促发达国家履行官方发展援助承诺,包括实现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官方发展援助占其国民总收入0.7%的目标,以及根据受援国国内政策目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能力建设支持、技术转让以及更多发展资源。

二十、外长们重申他们实施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原则下达成的对气候行动的《京都议定书》和《巴黎协定》的承诺,包括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充足的资金和技术流动、明智地利用资源以及需要可持续生活方式的原则。外长们认识到,在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背景下,温室气体排放达峰对发展中国家来说需要更长时间。外长们强调制定平衡体现《生物多样性公约》三大目标的“2020年后生物多样性框架”的重要性。外长们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会议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的成果表示欢迎。

二十一、外长们强调以政治和外交方式就国际和平与安全加强对话至关重要。外长们承诺要确保达成多边法律文书,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和武器化。为此,外长们注意到“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条约”草案的相关性。外长们对外空可能变成军事对抗的竞技场表示担忧。外长们强调,裁军谈判会议是谈判这一主题的唯一多边场所,在谈判一项或多项关于防止一切形式外空军备竞赛的多边协定方面发挥着主要作用。外长们强调,切实透明和建立信任措施,比如不首先在外空放置武器和外空军备竞赛国际倡议,也可能有助于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外长们重申支持在《外空条约》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加强外空国际合作。在此,外长们承认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的领导作用。外长们同意携手提升外空活动的长期可持续性和在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下通过商议提升空间操作的安全性。

二十二、外长们重申《禁止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的发展、生产和储存以及销毁这类武器的公约》作为全球裁军和安全架构关键支柱的重要性。外长们强调《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缔约国遵约的必要性,通过积极磋商、合作解决与公约执行有关的问题,并加强公约,包括通过谈判达成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附加议定书,设立有效核查机制。《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功能不应被其他机制取代。外长们同时重申对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支持,呼吁《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缔约国遵守公约并保持该公约完整性,开展建设性对话、重塑禁化武组织协商一致精神。

二十三、外长们对恐怖组织掌握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包括将化学和生物制剂用于恐怖活动的威胁深表关切。外长们强调有必要在裁军谈判会议上就制止化学和生物恐怖主义行为的国际公约启动多边谈判,以应对化学和生物恐怖主义的威胁。外长们敦促所有国家酌情采取和加强本国措施,防止恐怖分子获得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制造材料和技术。

二十四、外长们愈发关切阿富汗局势的急剧变化。外长们重申支持落实“阿人主导、阿人所有”这一基本原则,并呼吁组建一个真正代表阿国内所有主要民族和政治团体的包容性政府。外长们提倡建立一个和平、安全、团结、主权、稳定、繁荣、包容以及与邻国和睦相处的阿富汗。外长们呼吁塔利班根据联合国涉阿富汗决议在内的近期进行的所有涉阿国际地区互动形式的结果采取行动。外长们对阿富汗不断恶化的人道主义形势表示关切,呼吁立即并不受阻碍地向阿富汗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外长们还强调了联合国在阿富汗问题上的核心作用。

二十五、外长们强调必须立即清除“基地组织”、“伊斯兰国”等联合国安理会列名的恐怖组织,以实现阿富汗和本地区的持久和平。外长们意识到阿富汗人民对持久和平的广泛和真诚需求。外长们重申确保阿富汗领土不被用来威胁或攻击任何其他国家的重要性,任何阿富汗团体或个人都不应支持在任何其他国家领土上活动的恐怖分子。

二十六、外长们重申全面落实伊朗核问题《联合全面行动计划》和联合国安理会第2231号决议的重要性,并表示支持确保尽早重振《联合全面行动计划》的有关努力,这是多边外交和核不扩散的里程碑式成就。

二十七、外长们重申对缅甸主权、政治独立、领土完整和统一的坚定承诺。外长们支持东盟最近关于缅甸问题的倡议以及落实东盟“五点共识”。外长们呼吁各方避免使用暴力。

二十八、外长们强调在朝鲜半岛实现持久和平与安全的重要性。外长们支持通过和平、外交和政治方式,解决朝鲜半岛所有相关问题。

三十、外长们重申了对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坚定承诺。外长们坚信军事手段不能解决叙利亚冲突。外长们同时重申支持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第2254号决议,在联合国推动下的“叙人主导、叙人所有”政治进程。外长们欢迎在此背景下阿斯塔纳进程担保国及其他为政治解决有关冲突作出努力的国家,果断参与在日内瓦启动的宪法委员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表示支持联合国秘书长叙利亚问题特使裴凯儒为确保该委员会可持续性和有效性所作努力。外长们重申其坚信,为达成协议,宪法委员会成员必须以妥协精神为指引,在不受外部干预和外部强加时间线的情况下建设性地开展合作。外长们强调,要根据联合国人道主义原则保障人道主义援助畅通和叙利亚冲突后重建,这有助于叙利亚难民安全、自愿、有尊严地回国,有助于叙境内流离失所者返回原居住地,从而为实现叙利亚和整个区域的长期稳定与安全铺平道路。

三十一、外长们对也门持续冲突表示严重关切,冲突破坏也门及整个地区安全稳定,造成联合国所称的“当代最严重人道主义危机”。外长们呼吁冲突各方全面停止敌对行动,在联合国斡旋下启动“也人主导”的包容性谈判进程。外长们同时强调了向也门人民提供紧急人道主义准入及援助的重要性。

三十二、外长们欢迎利比亚成立新的总统委员会和民族统一过渡政府这一积极进展,希望其促进利比亚所有政党与社会各界之间的和解,努力恢复和平与稳定,并于2021年12月24日举行选举,根据利比亚人民的意愿向新政府移交权力。外长们同时指出了联合国在这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三十三、外长们注意到,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影响,中俄印框架下的部分活动无法按计划线下举行。外长们欢迎印度世界事务委员会于2021年4月22日至23日举办的第18届中俄印三边学术视频会议成果。外长们赞赏中国研究所(新德里)、俄罗斯科学院远东研究所(莫斯科)和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北京)建立三边学术会议机制,并将其作为深化中俄印各领域合作的主要年度研究论坛。

三十四、外长们支持中国举办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

三十五、中国和俄罗斯外长感谢印度外长成功组织此次中俄印外长会晤。印度外长将中俄印合作主席国职责移交中国外长。下次中俄印外长会晤日期和地点将通过外交渠道商定。

编辑:孙欣祺

责任编辑:杨健

来源:外交部公共外交办公室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6341 字。

转载请注明: 中俄印发布联合公报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