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公平竞赛环境 《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赛风赛纪违规处罚规定》出炉

人民网北京9月6日电 (记者杨虞波罗)为倡导良好的体育精神和道德风尚,维护公平公正的竞赛环境,日前,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赛风赛纪违规处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九条赛风赛纪违规情况的赛会、行业处罚方式。

《规定》指出,在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各项目比赛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赛风赛纪违规:

为谋求不正当参赛利益,赠送或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或接受宴请、旅游娱乐等消费活动安排的;在运动员资格方面弄虚作假,或对运动员资格审查不严,导致资格争议的;出现重大错判、漏判,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选派技术官员和干扰影响公正执裁的;组织、参与操纵比赛、消极比赛的;闹赛、罢赛、无故弃权、拒绝领奖等扰乱赛场秩序的;发表涉及地域、民族歧视言论以及其他不实或不当言论,造成恶劣影响的;迟报、瞒报已发生的赛风赛纪违规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违反赛区管理规定的;其它损害体育形象、全运会形象和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言行。

《规定》明确,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赛风赛纪违规的赛会处罚方式包括:

诫勉谈话;书面检查;赛会通报批评;取消运动队(员)、教练员等参赛资格;暂停相关裁判员1至3场全运会比赛或取消执裁资格;注销身份注册卡;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规定》明确,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赛风赛纪违规的行业处罚方式包括:

全国体育系统或体育总局系统通报批评;取消体育总局相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领导班子2021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评选资格或取消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项目主管2021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评选资格;禁止相关单位运动队(员)、教练员等相关人员1至4年内参加全国性体育赛事;降低、撤销裁判员技术等级或终身禁止执裁,取消技术官员推荐单位该项目1至4年内全国性体育赛事承办资格;向所属省(区、市)人民政府通报处罚决定。

据悉,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将于9月15日举行。

维护公平竞赛环境 《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赛风赛纪违规处罚规定》出炉

国家体育总局供图

来源:人民网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823 字。

转载请注明: 维护公平竞赛环境 《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赛风赛纪违规处罚规定》出炉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