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做好农民工“护薪人” 当好民营企业“救企人”
依法惩治恶意欠薪,让劳动者劳有所得,检察机关从不缺席。12月23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依法惩治恶意欠薪让劳动者劳有所得”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2020年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工作情况,发布6起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
一组组直观的办案数据,一个个鲜活的典型案例,向公众昭示了检察机关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时既依法惩治犯罪,又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在做好农民工“护薪人”的同时,努力成为部分民营企业寻找出路的“救企人”。
严惩恶意欠薪犯罪,守护农民工钱袋子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欠薪的部署要求背道而驰,影响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副厅长罗庆东出席发布会时掷地有声。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将法律监督作为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的主责主业,不断强化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监督,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脱贫攻坚三年以来,检察机关依法批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嫌疑人3805人,起诉6644人。2019年以来,检察机关为农民工追讨工资3.4亿余元。
记者采访了解到,近年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工作优势,对内强化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的衔接,打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合拳”。对外加强与公安、人社等部门的沟通,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部分地区检察院与当地公安、人社以及法院等部门会签关于依法惩治欠薪的规范性文件,建立专门工作机制。
“疫情防控期间,我院成立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多个领域的欠薪案件,探索开展双向法律咨询和维护公益联合执法机制,建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绿色通道,形成保护劳动者合法劳动报酬的长效治理机制。”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许建新出席发布会时介绍道。
记者采访了解到,今年以来,各地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惩治欠薪犯罪与追讨欠薪并重,在办案中加强多方沟通协调,通过督促履行、扣押查封财产、协调工程发包方等案外人先行垫付等方式协调追欠追赃,多途径维护农民工权益。典型案例中的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办理的黄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即是在检察机关的联系协调下,通过确定转包人先行垫付与制定还款计划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帮助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
严格把握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与恶意欠薪界限
据了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严格区分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工资暂时拖欠与恶意欠薪犯罪的性质,综合考虑欠薪者的主观故意、危害后果、违法情节,确保案件认定准确,妥善处理。
按照刑法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客观行为方面表现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解释说,“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是指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以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文书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后,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的,但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正当理由未知悉责令支付或者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除外。因此,如果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出现拖欠劳动者报酬时,要注意积极与劳动者沟通协商,不能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对于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难以支付的,应当充分向政府部门说明客观情况,不能不予理睬,逃跑、关机或者直接表示拒绝支付。
“对于已经被立案的涉罪企业主,主动向司法机关认罪认罚,并多方筹措资金支付欠薪,对于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如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了劳动者的报酬,检察机关将根据案件情况作出不起诉决定、变更强制措施逮捕为取保候审或者提出从轻、减轻的量刑建议。”苗生明补充道。
强化“两法衔接”,监督执法部门依法履职
我国刑法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成立要求具备“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这个前提条件,这就决定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的犯罪线索,常常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移送。
罗庆东介绍说,实践中,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线索摸排、建议移送、立案侦查等关键节点,主动加强与人社部门、公安机关的定期沟通协调。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摸排梳理欠薪犯罪案件线索,对于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建议相关部门及时将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强化立案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置恶意欠薪犯罪案件。典型案例中的李某军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和黄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都是通过“两法衔接”机制得以查处的。
据统计,2020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线索348件39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0件142人,有力惩治和震慑了恶意欠薪犯罪,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注重通过检察建议督促企业合规经营,健全劳动者工资支付制度。”罗庆东补充说,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关注行业、企业在支付劳动报酬方面的制度规范,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以检察建议督促用工单位提升管理水平,完善劳动保障。
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强化民事检察精准监督
“就民事检察部门来说,我们主要通过支持起诉职能以及监督涉农民工案件的生效判决、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等职能,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农民工如果被拖欠了工资,想通过起诉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可以向检察机关提交申请支持起诉书、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案件证据材料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检察机关将支持农民工起诉。
今年以来,最高检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把支持起诉作为根治欠薪、保障民生的切入点抓细抓实。2020年1月至11月全国民事检察部门共办理支持起诉近2.2万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37万余件,同比上升47.4%,占支持起诉总数的62.7%。
“最高检已筹备发布包括支持农民工起诉在内的支持起诉指导性案例,为全国民事检察部门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提供办案指引,也让更多的农民工朋友了解、用好这一检察职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冯小光说。
据了解,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为农民工权益保护提供了更为充分的实体法依据。对此,冯小光表示,民事检察部门将以民法典的贯彻实施为契机,以精准监督为引领,在办理涉农民工纠纷案件中,准确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充分发挥对涉农民工案件生效裁判、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职能。同时,优先选择在保护农民工权益方面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力争通过精准抗诉,促进解决涉农民工权益保护领域司法理念、政策、导向方面的突出问题。(徐日丹 杨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