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语: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机动车已进入普通城乡居民家庭,成为满足出行需求的首选。其中面包车以价格低廉、维修保养实惠与载客较多的特点而备受青睐。但面包车保有量的迅猛增加,也导致相关安全隐患日益凸显,尤其是在高速公路通行环境下,部分驾驶人薄弱的安全意识、面包车本身较低的安全性能等原因易成为诱发事故的帮凶,甚至加重事故后果。今天言究社请浙江高速交警总队金华支队四大队的一线民警结合辖区实际,就如何加强高速公路上面包车的管理,有效预防相关事故进行探讨。
一、高速公路面包车出行特点分析
1、面包车因价格低廉、实用性强备受欢迎
关于面包车的定义,《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中有明确规定,即:面包车指平头或短头车身结构,单层地板,发动机中置(指发动机缸体整体位于汽车前后轴之间的布置形式),宽高比(指整车车宽与车高的比值)小于等于0.90,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安装座椅的载客汽车,属于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也就是说面包车只能用于载客,不能用于载货。笔者所在大队辖域包括G1512甬金高速公路金华段与S45义东高速公路全线,主要涉及义乌、东阳两个县级市,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商业活动频繁。尤其义乌市,作为商贸型城市,是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众多,货运需求旺盛。由于面包车价格低廉、实用性强,在当地有较大的使用量。据统计,义乌市面包车本地注册保有量为10.65万辆,占全市机动车本地注册保有量的18.1%,远高于金华市面包车占比的13.3%。
2、辖区面包车进出收费站时间与地点较为分散,且随机性强
为了解辖区内面包车交通出行数据,根据起讫点调查(又称OD调查 Origin Destination)理论,基于面包车的出发点——目的地交通出行量进行调查。于2020年义乌生产经营活动较为活跃的7至10月份,从中抽取7天,分别为7月5日(周日)、8月10日(周一)、8月25日(周二)、9月2日(周三)、9月10日(周四)、10月23日(周五)与10月24日(周六),统计辖区主线与各收费站进出口面包车数据,得出平均值。
图:辖区主线面包车流量
图:辖区收费站面包车数据
据统计,辖区主线面包车日均流量在4600辆次左右,占总流量(均值32000辆次)的14.3%;高峰流量时段在8:00至17:00,每小时均在300辆次以上。辖区收费站日均进出面包车8567辆次,约占进出口所有车型流量的三分之一。排名前三的分别为义乌东收费站1784辆次,福田收费站1616辆次,廿三里收费站1066辆次;除了蔡宅收费站,其余收费站均有200辆次以上,其中徐村、苏溪、湖门收费站均为500辆次以上。从时间上来看,辖区收费站面包车流量高峰主要集中在13:00至18:00,每一小时时间段所有收费站和值均在600辆次以上,最高峰为16:00-17:00,和值为776辆次;而时间跨度拉长6:00至21:00,每一小时时间段所有收费站和值均在200辆次以上,流量最小的时间段1:00-2:00,和值为31辆次。
根据OD调查发现,辖区面包车进出收费站时间与地点较为分散:受技术限制,大队选取辖区中间路段卡口进行主线流量统计,得出日均通行面包车约4600辆次,但是各进出口面包车流量约8500辆次,可见短途出行、就近上下高速的面包车数量约占了46%。进出口方面,除了蔡宅与傅村收费站,其余10个收费站24小时都有面包车进出,而蔡宅与傅村也仅限于0时至3时无面包车进出。这批面包车选择高速公路出行受当地当时免收通行费政策影响巨大,进出高速公路的时间、地点不固定,调查过程当中未发现有明显固定线路的车辆。较强的随机性导致大队的管控保畅措施与源头管理无法全面深入覆盖,只能选择重点时段与重点位置进行入口管控,难免产生“漏网之鱼”。
3、辖区面包车车况普遍较差,且拆除座椅车辆占比达79%
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面包车车况较差,机件标准低。虽有《关于加强小微型面包车、摩托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禁止小微型面包车使用轮胎名义宽度为155及以下规格的轮胎,但在2015年之前生产的车型仍有轮胎宽度155以下的在用车辆,也不排除部分车主为了省油而特意更换为宽度155以下的窄轮。另据统计发现,在各收费站进口的面包车之中,拆除座椅的车辆占约79%,载货的占64%。
此外,根据义乌市车管所相关数据显示,辖区面包车登记为个人名下的占比达95%以上,且在检查中还发现外省籍车辆不在少数,较为分散,给源头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二、高速公路面包车违法及事故特点分析
1、面包车主要违法行为及典型案例
违法拆除座椅与违法载货。面包车在我国法律规定下属于客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在实际生活中面包车车内空间平整,座椅拆卸方便,日常载人、拉货两用便捷。而义乌与东阳市区货车限行,因此面包车载货现象较为普遍。许多车主在明知改装车辆违法的情况下依然铤而走险,他们擅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把面包车后排的座位全部拆除,只留下驾驶位置,用于运载货物,这样的面包车上路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一旦前方有紧急情况需要刹车时,货物前倾会对车内驾乘人员造成伤害。另外,面包车装载的货物往往超出车辆原有承重设计,导致车辆在拐弯或遇到紧急情况时容易发生侧翻,有的甚至因为严重超载刹不住车而造成追尾或其他事故,后果不堪设想。2020年全年,大队共查处面包车违反规定载货的共2338起,拆除座椅的共856起。下面我们来看几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0年6月25日,袁某驾驶一辆面包车从义乌装载了一车制笔原料前往东阳,途经甬金高速往宁波方向137公里处,车辆刮擦中央护栏后因货物摇晃失去重心而导致车辆失控,最终冲破中央隔离护栏,横在对向车道中间,车上的货物铺满整个车道,造成甬金高速往金华方向交通中断。
图:事故现场
案例二:2020年9月12日,柳某驾驶一辆面包车从义乌粮食市场运载2.5吨大米前往东阳。途经甬金高速岩坑尖隧道,车辆因超载,在刹车过程中瞬间失控侧翻。
图:失控侧翻的面包车
超员。现有面包车一般核定载人数为5至7人,但面包车由于车身设计方正,车内空间较为充裕,部分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认为“坐得下就尽量坐”,“挤挤就到了”而超员。甚至有的车主将面包车用于工厂、工地接送车,定期超员往返于工人宿舍与工作地点,因此面包车超员情况往往比较严重。下面我们来看几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0年5月14日,民警在S45义东高速公路查获一辆核载7人的面包车里坐了12人,且驾驶人将后排座椅拆除,在车内放置了3条板凳,当时有10名乘客挤在板凳上,安全隐患极大。
图:驾驶人将后排座椅拆除,在车内放置了3条板凳
案例二:2020年11月4日,民警在S45义东高速公路查获一辆核载6人而实际挤进了21人的面包车,车内乘客均为驾驶人为某快递分拨点临时招聘的快递分拣人员。面包车的后排座椅被拆除,有18名乘客蹲坐在塑料小板凳上。
图:民警查获的超员且进行了非法改装的面包车
2、面包车事故特点及致因分析
面包车事故导致的人员受伤概率较高。
2018年至2020年,辖区有统计的涉及面包车事故105起,占辖区事故数的3.23%;有人员受伤事故21起,伤27人,分别占辖区受伤事故与受伤人数的31.3%、37.5%。面包车事故导致人员受伤的概率远高于其他车型。
下面我们来看一起典型的事故案例:2019年9月11日,李某驾驶一辆面包车从东阳前往金华,途经G1512甬金高速公路金华方向180公里+500米处,车辆右后轮爆胎、轮毂脱落,导致车辆失控碰撞中央护栏,造成车上4名乘客被甩出车外受伤,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驾驶人李某平时将车用于拉货,疏于保养维护,右后轮固定螺栓未拧紧,轮毂老化严重,直接导致行驶过程中轮胎爆胎与轮毂脱落。此外,为了载货方便,李某拆除了车辆后排乘客座椅,事发时4名乘客均蹲坐在车内,且未系安全带,这加重了事故后果。
图:涉事面包车
高速公路面包车事故致因分析
一是行驶速度因素。高速公路限速高,通行车辆速度快,受车身设计影响,面包车在客观上容易与轿车、越野车等车辆形成速度差,一旦区域内流量集中,易诱发事故。
二是驾驶人因素。面包车实用性强,部分车主擅自拆装座椅,违法用于载货运输,甚至超员行驶,极易诱发事故。另外,面包车由于售价较低,许多人刚取得驾驶证便选择购车,他们缺乏驾驶经验,更有甚者在实习期内单独驾车上高速公路行驶,面对突发情况容易因采取措施不当而发生事故。
三是车辆性能因素。作为工具车,大部分面包车定位低端市场,为了拉低售价,厂商往往在材质用料、安全防护等方面缩减成本,导致此类车辆存在自重轻、重心高、车体脆、轮胎规格小等问题,长时间使用,其损坏程度也快于其他类型车辆。而为了保持车内大空间,车辆外观通常较为方正,因而车身风阻系数较大,在高速行驶中受横风等影响更加明显,安全隐患较大。
此外,虽然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两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小微型面包车、摩托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小微型面包车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但在此期限之前生产的面包车仍在路上行驶,这批面包车稳定性差、安全配置简单、车身强度较低,且车龄老,安全隐患尤为明显。
三、加强高速公路面包车管理的建议
为切实有效加强高速公路面包车管理,浙江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金华支队四大队多措并举,落实以案教育、严查违法、消除隐患,持续深入开展面包车管理工作,并不断走向纵深。具体采取了如下措施:
1、宣传先行,强化源头管理
积极开展四进宣传,深入企业、市场,摸底掌握车辆信息。2020年以来,大队先后多次派员走入义乌农贸市场、水果市场,直面货主,对面包车载货的危险性和违法情况开展宣传;2020年8月,民警走访货拉拉公司,通报“客改货”车辆隐患,分析近三年事故情况,督促加强日常监管。同时针对面包车的违法行为,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邀请电视台记者随警作战,在当地主流媒体曝光一批典型违法和事故案例,起到良好的警示效应。
2、主动干预,强化进口管理
设立专项整治组,在重点收费站安排警力,持续开展针对面包车的专项整治行动。2020年大队共查处面包车各类违法3200余起,现场整改70辆次,责令限期整改2600余辆次。
3、跟踪分析,强化研判评估
2018年8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物价局、义乌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义乌市境内高速公路客车通行费收费方式的通告》发布,规定8月15日起杭金衢高速公路义乌、望道、上溪收费站等11个收费站之间的路段,安装并使用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ETC)的客车,免收通行费。大队在立项之初积极参与,充分调研,判断面包车流量将大幅上升,在“两客一危”的管理焦点中加入面包车管理内容,传达给每一位民警、辅警与高速公路管理业主部门。此后,大队定期汇总面包车整治信息,发布风险提示,适时调整管控措施,提升覆盖面和针对性。
四、实现面包车的强效管理,从长远看,还需要政府牵头,多部门有效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1、强化对面包车的登记管理
在实际工作当中,由于种种原因,部分地区车管部门登记面包车时存在“小型普通客车”、“面包车”等多种车型,不便于及时、全面掌握面包车的保有量、分布情况与车辆所有人相关信息。建议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健全完善面包车交通安全管理档案,夯实源头管理基础,便于及时、详细查询面包车有关违法、事故信息,有的放矢,同时有利于交管部门进入社区、街道、农村、厂区开展宣传,严格落实面包车源头监管各项措施。
2、打造科技赋能立体管控体系
建议将面包车信息单独立项,建立算法,加入高速公路各卡口系统,加以识别记录,摸清轨迹规律,并针对性进行违法抓拍。依托大数据,将面包车经常违法载货、严重超员等信息纳入交通安全信用体系,增加失信惩戒,对多次违法的面包车实行交通限制。
3、建立联动管理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市场监管等部门有效联动,建立面包车运输管理、生产改装、违法治理、主体责任等安全管理体系,实行动态监管。强化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车辆、非法改装车辆企业的安全监管,从生产销售环节切断隐患源头。
(文 / 浙江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金华支队 陈悦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