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提出,加快校际均衡发展。以推进师资配置均衡化为重点,加快缩小校际办学质量差距。
推进师资配置均衡化的关键措施,是实施校长教师有序交流轮岗行动计划。早在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就提出,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2014年,由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更明确要求,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但是,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在不少地方距离常态化、制度化还有很大的差距。
一些地方政府打造名校的教育政绩观,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阻力。在名校政绩观的主导下,地方政府就不愿意真正均衡师资配置,而只是象征性地让极少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有的貌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措施,如建设“名校集团”,推进强校扶持弱校,从本质上看,还是在强化名校、强校。中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有所谓的“名校集团”,或者“强校扶持弱校”,就表明当地还有重点校。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要求地方政府把均衡作为发展义务教育的首要职责,这就要形成“均衡发展”教育政绩观,以此替代“名校政绩观”。要立足办好群众“家门口”的学校,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
还有一些家长、社区居民担心均衡配置资源,是“削峰填谷”,会导致所有学校都变得平庸。其实,均衡是指学校办学条件一致,而不是要求所有学校千校一面。前者是教育资源保障问题,后者是办学模式问题。在办学条件一致的基础上,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有利于学校办出个性和特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如何调动校长教师参与交流轮岗的积极性,也是建立常态化、制度化交流轮岗制度的难点。此次《意见》提出“将到乡村学校或办学条件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这是一条刚性要求,除此之外,应完善交流轮岗保障与激励机制。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关系到校长教师的切身利益和职业发展。不少教师担心交流轮岗会造成上班路途遥远、无法照顾家庭,同时没有集体归属感等问题。回应这些担心,就要从教师角度出发,通过提高待遇、改善学校环境,以及实施“县管校聘”来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与服务。尤其要推进教师评价改革,关注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与实际教育贡献,促进教师把精力都用于教书育人中。
熊丙奇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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