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7月29日电 (记者 曾平)在寸土寸金的香港,不少低收入家庭和人士仍居住在狭窄的“劏房(分间单位)”中。香港特区政府7月中向立法会提交《2021年业主与租客(综合)(修订)条例草案》,以期尽早管制“劏房”租务,保障租客权益。
香港特区立法会目前已进入暑期“休会”,但为让上述条例草案在立法会8月下旬“复会”时能更快完成审议,相关法案委员会决定在“休会”期间继续开会。在29日举行的相关委员会会议上,多名立法会议员就条例草案涉及的“劏房”定义等问题提出建议或意见。
为回应公众对引入“劏房”租务管制的强烈诉求,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去年1月宣布成立工作小组,研究“劏房”租务管制事宜。根据该工作小组委托机构进行的调查,全港约有11万间“劏房”,为超过22.6万人提供住处。
调查亦显示,在2020年,“劏房”住户的每月收入中位数为1.5万港元,而“劏房”月租中位数为4800港元,即租客的月入当中,大约三分之一用作缴交租金。“劏房”住户的人均居所面积中位数为6.6平方米。
香港最新公屋(类似廉租房)平均轮候时间已升至5.8年,低收入人士的居住问题颇受关注。
修例管制“劏房”租务是林郑月娥今年2月提出的未来五大立法工作之一。根据条例草案,“劏房”业主与租客必须签订列明双方权利和责任的书面租赁协议。租客会获为期4年的租住权保障,租期则固定为两年,期内只可减租不可加租。此外,业主不可向租客滥收公用设施费用。
立法会《2021年业主与租客(综合)(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暑假期间的下次会议将在8月16日举行。上述法案委员会主席、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郑泳舜表示,感谢议员“休会”期间仍来开会,足证条例草案的重要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