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麻醉后被收专家费”岂有此理

近日,河北衡水武邑的李先生反映称,母亲因子宫脱垂到武邑县医院住院治疗。17日下午,老人被推进手术室进行麻醉后,一名医生通知准备13000元现金给专家。最终李先生家属把钱转账给了大夫。医院负责人回应,收费合规,专家费不通过医院。武邑县卫健局回应病人麻醉后收专家费,此事已介入调查。(9月23日北京青年报)

此次事件中,患者因子宫脱垂到武邑县医院住院治疗。该医院可能由于专业水平有限,请外面的专家来帮忙做手术。我国的“执业医师多地点执业的规定”明确,医师多地点执业是指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从事执业活动的行为。医师执业地点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医疗机构第一名称。以注册执业地点为第一执业地点,增加注册的执业地点依次为第二、第三执业地点,最多只能登记3个执业地点。医师多地点执业仅限省辖区内,并须经得卫生行政部门同意。

这个医院请外地医生来做手术,是否符合多地执业的规定,暂且不说,就算这个医院无奈之下从外地请来了医生,那么费用只能从医院费中支出,毕竟病人已支付了医疗费,不能增加病人的额外负担。而这个医生公开收受病人家属的13000元“红包”,那就严重违反了职业道德。如果容许这种情况存在,那不管什么医院、什么手术都可以用请外地医生为由,交叉来做手术,可以公开收受“红包”,那不全乱套了。这个医院、这位医生在病人进入手术室后,暗中收受“专家费”,说明这种做法已不是一二次了,对收受“专家费”可能会带来的后果已经十分麻木,认为这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情。试想,这个医院、这位医生能这样做,其他医生肯定也有这种问题,这种异地做手术收受“专家费”的做法,是一种收受红包的新变种,医院则成了医生受贿的“中介机构”。

医生在医院里敢利用国家资源去做违法的事情,说明医院的管理乱到了何种程度。病人有了大病,是死是活掌握在医院和医生手里,一般对医生的索要“红包”或者“专家费”不会过分计较,像本案中医院如果提出要求,让病人家属给医生送红包,病人家属也不好意思回绝。回绝了,医生不肯做手术或者不好好做手术,那说不定命都保不住了。

有一句话叫“德不近佛者不可以为医,才不近仙者不可以为医”,这句话就是说做一个好医生必须具备“德才兼备”。医生的职责是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说到底就是要有奉献精神。如果为了钱,或者认为做医生钱少,那你为何要选择这样一个专业,你可以去选择做生意、做老板。如果认为医生可以通过收红包、拿“外快”等不择手段去挣额外的钱,那就不只是违反职业道德了,而且是严重违法,这比一些官员索贿受贿更可怕,毕竟医生掌握着病人的生死。

“私活”游离于正规体制之外,医疗公共服务成了“私有化”,正常的医疗秩序遭到破坏。因此,有关部门必须彻查这一医生收受病人“专家费”的问题,将这样的医生清理出医生队伍,同时对这个医院的行为进行查处,追究这个医院负责人的责任,看看之前还有哪些医生也收受过病人的“红包”和所谓的“专家费”?(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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