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向商户加价收取电费,SOHO中国全资物业公司被罚8664万元

记者12月7日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获悉,因存在向商户加价多收电费的电力价格违法行为,北京搜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多家分公司于日前连续收到7份行政处罚,被处以警告并合计罚款8664万元。北京搜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SOHO中国旗下全资子公司。

记者注意到,7份行政处罚书均于12月2日开出,分别来自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违法行为均为电力价格违法,涉及到SOHO中国旗下SOHO东海广场、中山广场SOHO、SOHO复兴广场、天会广场(原凌空SOHO)、外滩SOHO、天山SOHO及古北SOHO。

以天山SOHO为例,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述,2021年8月6日,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山SOHO开展检查,发现当事人(即北京搜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第八分公司)作为非电网供电主体,在负责天山SOHO所有终端用户的电费代收代付工作的过程中涉嫌存在加价多收电费的情形。

经查,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当事人向电力公司缴纳的到户平均电费单价为0.6105-1.1613元/千瓦时,实际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单价为1.07-1.25元/千瓦时。同期,天山SOHO终端用户在上述期间内总用电量为8797937.10千瓦时,结合每月到户平均电价,终端用户应交电费共计人民币7436053.04元,而当事人实际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合计人民币10777102.21元。此外,当事人也存在两次未将终端用户电表中预存电量采用调降后的价格进行收费的行为。扣除当事人在转供电过程中的合理线路损耗费用和案发前已主动向终端用户退还的多收电费,当事人向终端用户合计多收取电费人民币2548584.25元。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北京搜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第八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之规定。

其他6份行政处罚书的违法行为,与天山SOHO基本相同。7份行政处罚均对相关分公司处以警告及罚款。综合计算,合计罚款8664万元。

SOHO中国官网显示,北京搜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SOHO中国旗下的全资子公司,目前为SOHO中国北京、上海等项目的租户提供服务。天眼查信息则显示,北京搜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为北京锦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注册资本500万元。

(ly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举报/反馈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1048 字。

转载请注明: 因向商户加价收取电费,SOHO中国全资物业公司被罚8664万元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