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今天这步,最后悔的就是对不起群众的信任。”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横山桥镇西崦村第9村民小组组长、观前公墓负责人汤益龙反思道。日前,汤益龙因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2020年,常州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对一起反映公墓集体资金被挪用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核时,发现存在村组负责人利用集体土地非法开发公墓并借机谋取私利的问题。当地存在占用集体土地、由村民小组集体开发的观前公墓,却没有取得墓地经营许可和用地手续的情况。公墓收益款属于村民小组集体资金,却长期保管在公墓负责人和会计个人手中,使用集体资金违规吃喝、违规购买购物卡的问题也很严重。
“说是为了集体管这墓地,实际上私下是自己在千方百计混好处。”汤益龙说。
调查组查明,汤益龙在担任观前公墓负责人期间,违法建设墓穴292个,擅自对外出售,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非法收受石材等供应商贿赂14.6万余元、挪用集体资金30万元、侵占集体资金3.2万元。调查组还对观前公墓会计房卫华等其他6名涉案人员一并立案审查调查。
“非法公墓领域腐败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少数村组负责人擅自处置集体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该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随即联合自然资源、民政、公安等部门启动非法公墓专项整治行动,整合力量对辖区内非法公墓建设、管理、资金等各环节排查起底。
2个工作专班分别负责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与镇、街道纪委协同联动,通过交叉比对公墓账册和银行流水、实地踏勘测量、走访村民等方式查找问题、挖掘线索。专项整治启动以来,已查处非法公墓3个,立案审查调查15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查处的问题包括公款吃喝、私分集体资金、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
来源:清廉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