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城乡居民医保终止不用自己跑腿了
15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获悉,参保人从城乡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无需本人到经办大厅办理停保手续了,单位工作人员办理职工医保申报时可“一站办理”,这对于参保人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利好消息。
为了让参保人办理医保业务更方便、更快捷,市医保中心不断完善优化新医保信息平台服务系统程序。近日,参保服务部增加城乡居民医保自动终止程序,让参加职工医保的居民在单位参保的同时即可自动终止原来的城乡居民医保。
过去,有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如果有用人单位聘用后,参加职工医保,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填表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停保,如果他人代办,还需要代办人持双方身份证及关系证明(户口本或结婚证或单位介绍信等)、委托书进行办理,办理完城乡居民医保停保后,新聘用单位工作人员再到经办大厅为其办理职工医保申报。如果其参加个体自然人职工医保,则需本人或代办人先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然后再到其户口所在区的医保大厅办理变更手续。这样经常会出现参保人办理停保手续后,未通过试用期而被用人单位解聘、不予办理职工医保手续,要求恢复居民医保的情况;也有参保人停止城乡居民医保后,因个体自然人职工医保费用问题不想参加职工医保而要求恢复居民医保的情况;还有参保人在停止城乡居民医保后未参加职工医保前的空档期发生就医行为,无法享受医保待遇等情况。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的手工办理流程比较繁琐,窗口业务工作量大,遇到特殊情况解决起来费时费力,存在引起意见纠纷的隐患。
为了提升参保人业务经办获得感和满意度,市医保中心参保服务部不断与系统程序开发人员研究探讨,反复调试验证,终于开发出办理职工医保手续时自动终止城乡居民医保关系的模块,极大方便了参保人和参保单位,同时减轻了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据不完全统计,仅第一季度,全地区就有19000余人办理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业务。从现在开始,每年我市同一时期都将有同样数量的参保人通过新模块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终止业务,成为受益者。
下一步,市医保中心将继续结合医保业务经办实际情况,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服务方式,简化经办流程,提升工作效率,为全市参保人和参保单位提供全方位、标准化、精准化优质服务,打造“鞍”心医保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