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执行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城东法院执行局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因案精准施策,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为陷入困境的被执行企业提供了出路,实现双赢局面,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马某与西宁市某装修公司合作开展业务往来多年,近几年间,该装修公司累计拖欠马某砂石水泥款共计34万余元。马某多次催要无果后,于去年5月将该公司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令该装修公司给付马某拖欠的34万余元货款和利息。判决生效后,该装修公司却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马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城东法院执行局在网络查控期间对被执行人西宁市某装修公司的账户依法予以冻结,该案被执行公司知晓后向承办法官来电,请求与对方协商解决。并向承办法官反映,企业账户存款被冻结后,企业将出现资金链断裂,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转,继而可能导致合同违约,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鉴于这一情况,承办法官秉持善意、审慎的执行理念,在深入了解案情后,努力寻找能够维护双方利益的平衡点,迅速组织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达成先期支付部分货款,剩余款项分期支付的和解协议.经过半日面对面的长谈,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实现了申请人权利保障和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的“双赢”,达到了同时为双方纾困解难的目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执行提速就是为企业减负。近年来,城东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善意执行理念,在依法采取执行措施的同时,妥善把握执行时机,讲究执行策略,注重执行方法,对资金链暂时断裂,但仍有发展潜力、存在救治可能的企业,在依法保护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基础上,灵活运用执行和解、分期履行等方式,帮助企业摆脱困境,全力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供稿 / 城东法院 陈 倩
编辑 / 新闻处 穆怡雯
【来源: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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