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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举办领导干部业务讲座,第八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质量建设是公益诉讼的生命线

由 劳新忠 发布于 综合

本报讯(记者闫晶晶)6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领导干部业务讲座第60讲,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以《公益诉讼检察质量建设若干重点问题》为题进行专题讲授。

讲座中,胡卫列表示,经过五年发展,公益诉讼检察的实践、制度和理论都取得很大进展,需要迈入常态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要从点、线、面出发,深入理解公益诉讼质量建设的基本要求,做透专项活动,做实质量评比,做细质量督导,做好基层建设,做优评价指标。办好案件是公益诉讼质量建设的核心,程序、文书等规范是基础,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公益损害的回复及巩固等实效是关键,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类案办理和诉源治理是办案效果的延伸。公益诉讼办案数量和结构变化带来新要求,要把握好数量与质量、行政公益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与诉讼、监督与协同的关系,根据不同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特点把握各自质量标准和办案目标。

关于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的方向、条件及边界,胡卫列强调,要聚焦有一定法律依据的领域和一定规范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确定的领域、与中央改革精神契合的领域,借鉴实践中有成功先例的领域,从严把控立案条件,通过严格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效,进一步拓展和丰富新领域范围。(闫晶晶)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