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路况 |解读交规 |车辆违法、记分查询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管理,广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公示一批我区重点车辆逾期未报废名单。
请逾期未年检车辆相关车主、驾驶员尽快前往交警大队车管所、车辆检测机构办理补检手续。
关于车辆年检与报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对连续3个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车辆所有人需办理注销登记业务。
重型货车逾期未报废(共3辆)
按车辆所有人姓氏拼音排序
面包车逾期未报废(共9辆)
按车辆所有人姓氏拼音排序
七至九座小型客车逾期未报废(共138辆)
按车辆所有人姓氏拼音排序
如对公示内容有疑问,可携带相关证件至交警大队车管所查询、核实!
【来源:广丰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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