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9日讯 (记者 徐自立 马先震)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1份行政裁定书显示,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被举报存在违规提供资金结算业务等问题。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0)沪0106行初285号)提到,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2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收到原告杨某洪提交的举报信,举报事项为: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联公司”)和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付通公司”)违规提供资金结算业务等问题,要求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2020年2月7日,金融监管部门作出《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延长举报办理期限告知书》,并邮寄送达原告。2020年3月24日,金融监管部门作出编号:JB-1097《举报答复意见书》,答复原告:关于通联公司违规提供资金结算业务的调查情况,通联公司存在对特约商户入网审核不严的问题,违反了《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关于盛付通公司提供资金结算业务的调查情况,盛付通公司存在对特约商户入网审核不严、风控措施未落实到位的问题,违反了《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原告举报的涉嫌洗钱问题,金融监管部门不具备认定和处理洗钱犯罪的职责,举报人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对于原告赔付诉求,属于民事赔偿范畴,应自行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于同日向原告邮寄上述举报答复意见。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通联支付成立于2008年10月,是中国万向控股、上海国际集团、用友软件、上海国和基金等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的一家综合性支付服务企业,总部位于上海,注册资本金为14.6亿元人民币。通联支付第一大股东是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6.67%。
据通联支付官网介绍,其为“基于第三方支付的金融科技服务提供商”,其业务包括行业解决方案、聚合支付方案、SaaS服务输出等。“通联家族”的成员还包括金融IT系统外包服务商“通联金融”、IT云服务与托管服务商“通联金融科技”,并在香港设立子公司“通华金控”与分支机构“通华金服”。
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注册资本2.5亿元,2011年首批获得央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 拥有全国性的线上/线下支付、预付费卡支付、跨境外汇/人民币支付、小贷等支付业务牌照,是全国仅有的四家全牌照支付公司之一。其第一大股东为上海掌门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