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你都见过哪些神奇的姓名?
“钱庄”“吴所谓”?
“高富帅”还是“王者荣耀”?
有的父母的脑洞就是这么大
标新立异的名字也越来越多
那么起名真的可以随心所欲吗?
近期,有位奶爸来到浙江省玉环市公安局楚门派出所户籍窗口,给自己刚出生的孩子登记户口。当户籍民警询问新生儿姓名的时候,孩子父亲在纸上写出“胡夢淵”(化名)三个字。
原来孩子父亲姓胡,又不想让自己孩子的名字太平庸,于是翻字典找出这两个繁体字。民警提醒孩子父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取名字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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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登记“姓氏”有讲究
每个公民都享有姓名权。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起名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存在以下情况,还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也作了相同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仅凭个人喜好和愿望创设新的姓氏,不符合法律规定限定的情形,就可能因违反公序良俗而被公安机关拒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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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名”也不能太随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四条规定,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姓氏中存在的异体字,否则应当使用规范汉字,也就是《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所以,数字和英文字母都不能用来起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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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姓名诸多不便怎么改?
出生时登记的姓名并不是终局性的,有些姓名可能因谐音、歧义等原因给公民本人带来诸多不便,法律为此也赋予了公民在各阶段变更姓名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变更姓名,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不过,变更姓名还涉及到银行账户、手机号、社保卡、毕业证、学位证、社交媒体账号等等信息的变更,父母在给新生儿起名时要谨慎一些,避免日后改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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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保护新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姓名权的保护也有新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以后倘若再有假冒他人知名笔名、艺名行违法之事的,权利人可追究对方姓名权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