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白人警官接到报警,说在超市有一个黑人青年使用假钞,出警之后嫌疑人不老实,有反抗动作,被白人警官跪而杀之,黑人青年弗洛伊德之死引起全美人民的愤怒,人民纷纷走上街头,抗议浪潮席卷全美,蔓延到欧洲。
不幸身亡的黑人青年,被人顶礼膜拜,被称为"英雄"、"斗士",甚至有人称其为"人权斗士",把他跟争取黑人权益的领袖马丁路德金相提并论。
此事也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把它当作贬低现任总统,攻击美国人权,存在种族歧视的炮弹。在很多官方报道中,这名黑人小伙被描述成无辜的孩子,一个善良正直的小伙;而警察却被描述成恶魔和草菅人命的刽子手。
蔓延全国的示威,更是被媒体大加推崇,不吝赞美之词,当做反对暴政和歧视的正义力量。
事实真的如此吗,在一片赞美声中,一个不同声音出现了。
据《泰晤士报》日前报道,一名非洲裔女政治活动家坎迪斯·欧文斯在访谈节目中语出惊人,她说,弗洛伊德是个暴徒,不是什么影响,美国人民称他为"烈士"恶心到她了。
欧文斯还在其它媒体的视频采访时说出了更多的真相:
欧文斯接着动情地说:"你能想象吗?站在那个曾经被他威胁的女人立场想想,当初那个凶神恶煞一样的暴徒,却被媒体洗白为英雄,举着他的画像到处游行,叫人情何以堪!"
很多美国媒体在报道某件事的时候,容易先入为主,保持政治正确而罔顾真相,叫人非常无奈。
比如一个清洁工跟当官的发生冲突了,一定是当官的没理;一辆凯迪拉克跟一辆比亚迪车主发生剐蹭,车主发生争执,一定是前者理亏;一名执法人员和老百姓发生冲突,一定是执法人员有问题。“同情弱者,不顾事实”是人的通病。
在美国一名警察跟黑人发生冲突,尤其是暴力冲突,或者说执法中黑人身亡,一定是警察暴力执法,一定是种族歧视的恶果。
一、在美国,公民持枪是合法的。所有的警察执法,随时都会被当事人撂倒的可能性。因此该国警察死于枪击的人数是世界第一,而且这个数字还在逐年上升。警察因公殉职,在该国不是新闻,警察执法出了人命往往就会引起骚乱,警察就会站到被告席上。
二、这个三亿人口的国家,警察只有70万,警力配备比例实际上低于很多国家。很多国家的警察是比较安全的,很简单,因为百姓私藏枪支是违法的,上街带刀具也是违法的。
三、每次发生警察执法引起当事人死亡的案件,都是当事人暴力拒捕(至少是疑似)引起,而美国法律规定,当警察执法要求嫌疑人举起双手的时候,如果当事人不配合,警察击毙罪犯是合法的。而且大多数"暴力执法"纠纷案件经过审理,当事警察多被宣告无罪。
四、美国每次因为警察暴力执法引起的示威很多都会演变成地区性小规模骚乱,这些反对种族歧视、要求平等的骚乱重头戏都是抢劫店铺。他们不光抢劫白人店铺,也抢劫黄种人的店铺,那些黑人的店铺也不能幸免,而且抢劫同时往往都伴随着纵火。
五、很多报道这些事件的“新闻”,往往掐头去尾,误导全世界人民。把当事人如何拒捕,攻击警察的镜头剪掉,把警察面对示威人群朝地上开枪、甚至向游行人群下跪的“温和”镜头掐掉。
比如十年前,一名黑人小女孩进入一家超市偷东西,在店主发觉的时候,对店主拳打脚踢,最后被店主击毙。但媒体报道的时候,前面的情节都被选择性无视了,变成了狠毒店主击毙天真女孩的剧情。
再比如,2017年一名黑人司机酒后驾车被警察追赶,黑人司机不但不配合检查,还威胁说我车上有枪。当警察命令他举起双手的时候,司机把手伸向一边企图拿枪,被警察击毙。但是媒体报道的时候,警察又一次成为暴徒,而对方成为守法公民。
在美国危险驾驶的性质比当场杀人性质都严重,因为一般杀人对象都是特定的,人数也是固定的,而危险驾驶会有多少人被剥夺生命不确定,人数也无从预定。
警察是要冒着生命危险追击,最后要将涉事司机控制。
因为美国人人持枪的国情,规定警察在制服嫌疑人的时候,如果不配合,警察有权开枪。
如果警察在控制嫌疑犯的时候,当事人拼命挣扎拘捕,警察是有权采取一切措施,包括跪摁的。由此可见,警察没有选择开枪,也算是对当事人生命的最大尊重(这一点在某些州看来已经是要修改了)。
但是这样选择也是有风险的,他如何把握尺度将罪犯制服又不伤及自己,如果没有让罪犯失去抵抗力,让其占据主动,后果是什么?
也许有人说,在美国的黑人群体和拉丁裔群体确实都非常穷,这就说明被歧视。如果一个国家贫富不均就是歧视,又有多少国家能够避免歧视指责?
我们只知道,一个国家,不管实行什么制度,国民受教育机会和就业机会平等就不错了。土豪的钱只要是劳动得来的,是合法收入,就不该妒忌。
如果你让一个跑三轮的跟一个科学家收入相当,那谁还用知识改变命运,谁还会努力奋斗?真要那样,这个国家离破产不远了。
总而言之,美国黑人小伙之死,表面上是黑人争权力,其实已经演变为党派之争,成为民主党搞垮特朗普的契机。在政党之争面前,真相不重要,良知也不重要,这就是美国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