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司法鉴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北京市司法局近日出台了《北京市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是全国首个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实施细则,对推动首都司法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现有“四类内”司法鉴定机构90家,近三年来平均每年完成司法鉴定案件9万余件。为进一步提高首都司法鉴定行业质量和公信力,北京市司法局近年来以推进出台《北京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为契机,确立两级监管体制,完善多项制度举措,并通过司法鉴定机构全面评查、常态化执法检查等不断巩固拓展行业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严格行业准入登记、加强日常监管。
此次出台的《实施细则》全面规定了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的适用范围、评估内容、评估程序和结果运用等,并结合首都司法鉴定行业发展现状,在制度设计和评估程序上充分体现首都特色。一是明确职责主体和任务分工。根据《北京市司法鉴定市区两级管理职责规定》及本市司法鉴定管理实际,对评估工作不同阶段的实施主体和具体工作内容进行了分工,并设置评估工作组和评估委员会,职责清晰、实操性强。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结合司法鉴定行业特点,发挥协会专家优势,确定由行业协会参与机构诚信等级评估。三是打造监管层级间信息共享机制。就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管履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以及行业的自律管理信息建立共享,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评估工作的精准度和效率。四是细化诚信评估材料。为进一步规范评估程序,市司法局经过细致研究和广泛调研后,针对不同评估指标的评估内容一对一确定了具体印证材料及提供主体,从而强化评估工作的实操性并减少评估误差。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 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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