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日前美国明尼苏达州警察枪杀黑人男子再次在全美引发轩然大波。涉事女警据称在执法过程中本来想用电击枪,却错误地用手枪将嫌犯击毙。请问美国警方电击枪的使用规范是什么?
山东读者 刘姗姗
明尼苏达州女警所说的电击枪实为“脉冲警配激发器”,由美国泰瑟国际公司生产,因此也叫泰瑟枪(是导电武器的俗称)。目前,世界很多国家的安保部队和警队都选择电击枪作为制式枪械使用,因此具有极高的知名度。
泰瑟枪虽名为枪,但其实并没有子弹,它是靠发射带电“飞镖”来制服目标的。它的外形与普通手枪十分相似,里面有一个充满氮气的气压弹夹。扣动扳机后,会发射出两个回钩电极,它们就像两个小飞镖,前面有倒钩,后面连着细绝缘铜线。命中目标后,倒钩可以钩住犯罪嫌疑人的衣服,枪膛中的电池则通过绝缘铜线释放高压电,令罪犯浑身肌肉痉挛,缩成一团、无力反抗。
泰瑟枪在美国执法机构中被广泛使用,其2400个执法机构都备有泰瑟枪。在对嫌犯使用电击枪之前,执法人员要先喊“泰瑟、泰瑟、泰瑟”。这是执法人员使用泰瑟枪的常规操作。
泰瑟枪是一种非致命性武器,主要是为了降低在一些非必要情况下使用普通枪支可能造成的误伤,但这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嫌犯使用暴力或肢体反抗,或者嫌犯通过语言或动作,表明将要使用暴力或者肢体反抗,或有可能对警员或他人造成威胁。当然,前提是嫌犯不持有致命武器。此外,只有当嫌犯在操作者能够接近的距离以及泰瑟枪的射程范围内,才能使用。
泰瑟枪和真枪有明显不同,泰瑟枪通常更轻,握感和手感也不同。泰瑟枪的枪套有明显的亮黄色。因此,明尼苏达州女警称误将手枪当成了泰瑟枪的说法并不令抗议者信服。(刘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