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审计整改报告①|28人因审计问题被追究刑事责任
川观新闻记者 任鸿
11月2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受省政府委托,审计厅厅长陶志伟向大会作了《关于四川省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对2020年度“审计年检”报告所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进行披露。
据介绍,为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我省着力构建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落实、被审计单位承担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审计机关督促检查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审计部门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穿透式”预算审查和审计整改监督工作,跟踪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有效整改;深化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协调配合,切实增强整改合力。截至2021年9月底,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地方采取收缴或追回财政资金、盘活闲置或存量资金、调整账务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403.76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315项,追责1448人次。
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举一反三、深化治理。省政府坚持“治已病、防未病”,注重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针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制定出台重点项目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等管理办法,从制度和源头上规范管理。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和单位运用审计成果,以点促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社保基金、地方金融等20个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如省纪委机关、财政厅、审计厅等5个单位联合发文,从预算、资金、采购、资产等13个方面强化对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财经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报告》指出,2020年10月以来,根据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相关地方和部门共追责1448人(次),其中刑事责任28人,党纪政务处分155人(次)。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对象的处理,对城市商业银行违规放贷、关联交易不规范等问题,追责143人;对国有小贷公司违规经营造成损失等问题,追责383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串通投标、违规采购等问题,追责49人;对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中伪造资料骗取养老保险待遇、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损失等问题,追责19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3人;对医保基金管理使用中虚开诊疗项目套取医保基金、违规线下采购药品等问题,追责107人;对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保障性安置住房、扶贫项目建设中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追责61人;对领导干部在招商引资中失职失责、公务人员违规兼职及经商办企业,以及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超标准报销费用等问题,追责48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