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8月6日讯】据印度媒体报道,印度议会水资源常设委员会称,印度应时刻监测“中国的行动”,以确保他们不会对雅鲁藏布江进行任何会对印度“国家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干预。该委员会由印度人民党成员桑杰·杰斯瓦尔博士领导,在一份报告中还对中国在上游地区的项目表示担忧。
该委员会的报告题为“印度的洪水管理,包括水资源管理领域的国际水资源条约,特别是与中国、巴基斯坦和不丹签订的条约/协定”,于8月4日提交给了印度议会下议院。
该报告还要求印度政府与巴基斯坦重新谈判《印度河水协定》。报告称:“委员会注意到,尽管《印度河水协定》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但他们认为,该条约是在1960年达成的,是在当时已有的知识和技术基础上制定的条约,没有考虑到当今的气候变化、全球变暖和环境影响评估等紧迫问题。”
关于雅鲁藏布江,报告说:“委员会已经从印度外交部获悉,西藏自治区雅鲁藏布江干流上的三个水电项目已获得中国当局的批准,藏木水电站已于2015年10月被中国当局宣布全面运行。”
关于印中水资源关系,该委员会表示:“印度政府正在仔细监测雅鲁藏布江的所有发展情况,并一直向中国当局表达其观点和关切,以确保印度等下游国家的利益不会因上游地区的任何活动而受到‘损害’。”
报告指出,印度和中国目前没有河水协定,委员会担心,尽管中国项目本身可能不会导致水的分流,但水完全有可能储存在蓄水池中,然后释放出来用于运行涡轮机,这可能导致下游流量的某些日变化,从而影响雅鲁藏布江的水流,从而影响印度开发该地区水资源的努力。
报告补充道:“委员会建议印度政府持续监测中国的行动,以确保他们不会对雅鲁藏布江进行任何会对我们国家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干预。”
该委员会对中国分享雅鲁藏布江的水文数据表示满意。该委员会还建议以国家综合洪水管理小组的形式设立一个机构,以控制和管理印度的洪水。
实际上,印度大可不必如此忧心。很早以前,华春莹就表示,开展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开发是中方的正当权利,中方对于跨境河流开发利用一贯秉持负责任的态度,实行开发与保护并举的政策,任何项目都会经过科学的规划和论证,并且充分考虑对下游地区的影响,兼顾上下游的利益。长期以来中方与印度和孟加拉国在水文报汛、防控减灾和应急事件处置等方面都开展了良好的合作。中方也将继续通过既有的渠道同印度和孟加拉国等国保持沟通。
2020年11月26日,在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成立40周年纪念大会上,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董事长晏志勇进行讲话。在讲话中,晏志勇特别强调了此前公布的“十四五”规划中开发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的要求。就算印度再如何跳脚,事实也终会证明,谁才是积极为当地人民谋福利、为世界人民谋福祉的一方。
校对:曾慧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