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货车司机对随意罚款说“习惯了”,禁令怎能高悬

公安部早就明令禁止类似行为,要求不准以任何名义擅自制定罚款指标,下达罚款任务

近日,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五督查组在内蒙古自治区暗访时发现,部分交警为完成罚款任务,对过往货车司机随意罚款。部分交警在道路上设置临时检查点,对途经的货车逐一拦停,并以“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理由实施处罚。而现场司机大多都系着安全带,或者并没有罚单上列举的违法行为。过往货车司机无奈表示,“这都习惯了。”

评论丨货车司机对随意罚款说“习惯了”,禁令怎能高悬

若非大督查暗访,类似乱罚款的情形恐怕还将持续下去。即便有车主反映,也很难引发关注。那位货车司机一句“习惯了”,足以说明问题。没有谁比这些常年奔波在路上的人更能知道,他们的愤怒是怎样一点点演变成麻木的,他们“习惯了”的背后,对应的是随意打单、胡乱罚款。由此给众多车主、给经济社会带来的伤害,也很难估量。

当地部分交警之所以敢明目张胆设卡罚款,根源可能还在考核的驱使。据披露,相关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排名和通报,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次数做出最低数量要求。这也导致实际工作中,部分基层交管部门为完成罚款次数的任务,对过往货车司机采取“一刀切”式罚款。正是因为有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次数的最低数量要求,以及配套的考核、排名、通报,才使得一些基层交管部门只顾完成任务。

可见,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面。部分人设卡拦路罚款是表,背后的考评机制是里。而这些逐利性管理模式的结果,就是被阻断的交通血脉,被抬高的物流成本,甚至被损害的经济秩序。

一些管理工作的这种逐利性,除了直接体现在乱罚款方面,也间接体现在其他方面。据新华社日前报道,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八督查组在安徽宣城广德市暗访发现,当地电动车需要缴纳的50元“上牌费”,其实是一家企业的经营行为。但因为上牌的地点设在当地警务工作站,一般民众可能也不会多想。不仅如此,经询问发现,假如电动车未进行备案登记,路面执法“会强制把你的车子扣留,然后再去上‘牌照’”。

尽管目前尚不清楚相关单位与企业之间是否有利益关联的“合作”,但如此让群众混淆,导致无法准确区分相关业务的性质,存在侵害民众自主选择权、损害社会公平的嫌疑。

交通行政管理涉及公众出行、交通运输等事关公众切身利益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动脉的大问题,容不得半点私心杂念,更不要说以此作为逐利的借口。无论是随意打单罚款,还是可能存在的纵容企业收费上牌,都必须迅速制止,坚决改正。

事实上,公安部早就明令禁止类似行为,要求不准以任何名义擅自制定罚款指标,下达罚款任务。严禁在城乡公路和国道上非法设卡,坐地随意拦车检查罚款或强行推销交通器材和其他物品。各种公安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超标准,乱收费等。

遗憾的是,禁令高悬,但在现实中,总有一些地方、一些人无视法律法规,无视民意情绪。殊不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可能会一时“习惯了”,但不会一直“习惯”下去,他们说出的“习惯了”,本身就是一纸醒目的举报信。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龙之朱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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