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家庭教育不再只是家事,“依法带娃”时代来临。1月17日,五华法院审理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并针对监护人监护失职的情况发出了家庭教育令,此案引起社会各界的热切关注。
近日,审理判决了此案的五华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李婷受邀到云南电视台《新闻联合播》栏目进行访谈。李婷庭长结合本案审判实际,就发出家庭教育令进行深度解析,详细阐述了发放家庭教育令的适用案件类型、执行流程和必要性等问题。
家庭教育是一种社会性行为,孩子不是父母或监护人的私有财产,而是国家的财富和国家未来的希望。家庭教育令的发出将家庭教育纳入法律的轨道,对于天下为人父母者无疑是一个很好的警醒,进一步明确了家长的责任,规范了家长正确履行抚养孩子的行为。
来源: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责编:苏昊
编审:吴晨萍
终审:周建军
【来源:掌上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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