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6月4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6月4日在宪报刊登《2021年火器及弹药(枪械宣布)(修订)规例》(《修订规例》)。《修订规例》以附属法例形式将指定的重要火器(即真枪)元件清晰列出为《火器及弹药条例》(第238章)所指的“枪械”,以打击不法之徒不当使用枪械,将真枪元件个别付运到港,再在本地装嵌为功能完备的真枪,威胁市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发言人说:“《修订规例》对真枪元件作出更清晰及更具体的定义。《修订规例》只针对真枪元件,其他种类的元件(例如只适用于气枪的元件)不受影响。”
该发言人表示,《修订规例》亦订明,若非欠妥善或失修或经修改及改装,本来可用作火器元件的物件,亦会被视为枪械。有关做法与现时《火器及弹药条例》的做法一致。
该发言人称,政府在今年2月进行了为期四周的公众咨询,共收到257份意见书。大部分回应者支持建议的修订。就咨询文件提出的具体问题而言,近九成支持法例对火器元件作出更明确的定义,超过八成同意规管拟议的重要火器元件。另外,有八成的回应者支持在立法建议生效前设立90天的宽限期。
据悉,香港特区政府将于6月9日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规例》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修订规例》将于11月1日生效,以便受影响人士处置有关元件或向警方申请牌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