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警过程中因觉得一名醉汉言语冒犯,新疆一警察将醉汉绊倒,但这名民警认为醉汉是假装的,后将其送至医院,又未向医务人员告知,这名醉汉回家后,因家中只有老人小孩,未对其伤情有足够重视,12天后男子死亡。事后,法医鉴定证明,男子被绊倒与其死亡有直接关系。
近日,涉事民警李某乐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乐身为警务人员,在处置醉酒人员过程中,应当预见对被害人倪某使用磕绊推搡的行为可能导致被害人受到伤害,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致被害人倪某倒地后头部受到伤害。在被害人倪某头部后枕部着地倒地不起时,其也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被害人倪某头部受到伤害需要及时检查救治,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法院认定李某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同时,受害人家属,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米东区分局与李某乐及委托代理人已达成调解协议,由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米东区分局赔偿700,000元;由李某乐赔偿50,000元。
民警处置过程中觉得醉汉言语冒犯将其摔倒
李某乐今年24岁,是原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米东区分局的一个事业编民警。
近日,李某乐涉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根据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控,2019年10月11日晚21时许,男子倪某与朋友平某、李某等人在乌鲁木齐市一饭店吃饭喝酒,至次日凌晨0时许,倪某和平某在醉酒状态下搭乘出租车回家;因倪某醉酒状态无法说清自己住址且躺卧在路边,出租车司机某将倪某和平某送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医护人员将醉酒的倪某用担架车拉入急诊室,并给予口服葡萄糖的方式给倪某醒酒。
在此过程中因平某未办理就诊卡且倪某因大小便失禁辱骂医护人员,医护人员报警。
警务站民警抵达后将倪某、平某带至古牧地派出所。10月12日2时45分,平某与倪某又搭乘司机王某驾驶的小车准备前往倪某要求去的三道坝镇;
2时52分因倪某在车上呼叫要跳车,王某驾车将正在执行巡逻任务的巡逻车挡停,倪某下车后向巡逻车上警务人员被告人李某乐控诉被人劫持,王某卸下平某后驾车离去。
10月12日2时58分,李某乐遂与同事将倪某、平某带至警务站,继续盘查了解情况。倪某与平某下车后,站在警务站门前平台处接受警务人员询问。
3时4分,李某乐因倪某不配合询问且言语冒犯,走上前将用双手抱住正常站立的倪某的双肩、右脚抵住倪某的右脚处,将倪某摔倒。倪某倒地后致头后枕部碰到水泥地面并短暂昏迷。
李某乐误以为倪某有意躺在地上遂返回到车内,4分钟后其他警务人员呼唤倪某无果遂使用凉水喷洒倪某面部亦无反应。李某乐遂下车安排其他警务人员将倪某扶起并倚靠坐在警务站墙边。
3时25分李某乐与同事将倪某搀扶上车前往古牧地派出所,3时42分被告人李某乐将倪某送到米东区人民医院并告诉值班护士,倪某醉酒需要醒酒后离开。
3时44分医护人员将倪某用担架车送入米东区急诊科西楼过道,4时54分倪某醒来后从担架床上起身,步行后离开急诊科并于5时13分自人民医院东门离开。
李某乐事后接受讯问时称,当时他和同事在警务站讯问倪某的家庭住址,一直没有进展。询问了大概有7、8分钟的样子,当时警务站的一个巡控队员,又问倪某两遍,家在哪。倪某突然态度和语气就特别强硬和嚣张说“我们家在哪跟你有啥关系,你管我们家在哪”类似的话。
“这时候我又问了他一遍,他还是同样的态度,然后我就上前用右手推他的胸口,用我的右腿绊他的右腿,这个男子就仰面倒下,后脑着地在地上躺着就不动了。”李某乐说,他觉得他当时态度蛮横,担心会和巡控队员起更大的冲突,当时的目的就是想威慑一下他。
李某乐说,当时还想这个人刚开始喝醉的呢,软绵绵的还趴在巡逻车上,怎么这次一推一绊尽然直挺挺的绷得直直的向后倒下去了,他也感到很奇怪。
后巡防队员发现倪某头部被摔,就将倪某送到米东区县医院。并交代医生这个人如果醒来让他自己联系家属或者医院给就近的警务站打电话求助。
“因为在送的途中好像是有点醒了,我的经验上想的就是头上没有摔烂,没有流血,摔个包应该没啥事,所以我们没有说曾经摔倒过。”倪某说。
回家12天后死亡
倪某在医院的平板车上躺了几个小时后就自行回了家。
倪某的儿子正在读初中二年级,他回忆,当天早上爸爸用钥匙开门进来了,说他的手机和钱包都丢了,还拉了一裤子的屎,之后爸爸就去洗澡洗衣服,洗完之后就去卧室的床上睡觉了。当时他看到爸爸左侧额头烂了,胳膊肘和膝盖也有伤。
因为倪某说他头疼,倪某儿子一直就没有去上学,在家照顾。之后五六天倪某在家就是睡觉,吃饭,上厕所。因为倪某不做饭吃,倪某儿子就帮他泡方便面吃,期间奶奶送过几次饭来。期间有一次,倪某从床上摔下来过一次,当时在睡觉,他看到倪某在不停地蹬脚,接着倪某就从床上摔下去了。
倪某的嫂子称,2019年10月23日早上她婆婆陈某给她打电话,说倪某不干活,天天在房子睡觉,让她去劝一下。当时她一个人去倪某的房子,她看到倪某一直在床上躺着,眼睛也没有精神,说话也有气无力的表达也不清楚,当时她也没有多想。到了23号晚上,她公公给她打电话,说倪某尿床了,还从床上摔下来了,因为到倪某家看到倪某又睡着了,决定第二天早晨再送他去医院。
然而到了第二天早上早上8点多,公公就打电话过来说倪某情况不太好,没过几分钟又打电话说人已经没有呼吸了,之后他们报了警。
根据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米东区分局法医室出具法医尸检鉴定意见书,死者倪某颅骨骨折,硬膜下血肿,脑挫伤导致重型颅脑损伤而死亡,是致命伤。鉴定人表示,鉴定时发现倪某外伤,但是导致头部线性骨折引起亚急性硬膜下血肿的就是顶枕部受力后使脑做直线减速运动(如顶枕部倒地碰撞硬性地面)所导致的,没有其他的原因。亚急性硬膜下血肿如果及时治疗可以救治,如果没有及时治疗就会导致死亡。
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公安局赔偿70万元
根据判决书,被告人李某乐认为自己的行为对被害人家属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自己的亲人也因为这件事受到伤害,今后一定要对家人负责、对自己负责。其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乐身为警务人员,在处置醉酒人员过程中,应当预见对被害人倪某使用磕绊推搡的行为可能导致被害人受到伤害,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致被害人倪某倒地后头部受到伤害。
在被害人倪某头部后枕部着地倒地不起时,其也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被害人倪某头部受到伤害需要及时检查救治,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被告人李某乐去医院时只是告诉医务人员被害人倪某喝醉需要醒酒,未尽到告知医务人员被害人倪某摔倒致头部后枕部着地,并要求医务人员及时检查治疗的义务。
致被害人倪某因头部顶枕部受力后使脑做直线减速运动致脑皮质挫伤引起亚急性硬膜下血肿,小脑扁桃体疝形成,导致中枢性衰竭而死亡。
本案中,被害人倪某与年幼的儿子居住,其他亲属也未与其共同居住,且被害人倪某及其亲属也不具备相应的医学常识,不存在明知被害人倪某受伤且伤情会导致死亡而不及时予以救治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被告人李某乐因疏忽大意的过失而实施的行为与导致被害人倪某死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同时,据了解,倪某家属,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米东区分局与李某乐及委托代理人已达成调解协议,由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米东区分局赔偿700,000元;由李某乐赔偿50,000元。
潇湘晨报记者 曹伟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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