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杨村大队联合泉州路派出所警力在京塘公路与前进道交口开展“铁拳2021”严重交通违法夜间专项整治行动。
一辆黑色小客车在距离检查点位40米处突然停车,驾驶人弃车逃跑,后被交警控制。后经抽血检验,该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117.44毫克,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目前,该驾驶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他将被吊销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示
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而每一起致人死伤的交通事故,都会破坏至少一个家庭的幸福团圆。天津交警将持续把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作为查处重点,全天候、全路段、无缝隙开展治理行动。在此提示您,酒驾醉驾的法律成本、经济成本、职场成本、时间成本、家庭成本、社会成本、精神成本巨大,不要心存侥幸,应当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来源:天津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