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国驻荷兰大使徐宏,病逝

3月9日,中国驻荷兰大使馆官网刊文《沉痛悼念徐宏大使》称:原中国驻荷兰大使兼常驻禁化武组织代表徐宏同志,因病于2021年3月7日在北京逝世。

悼文写道:“他在荷兰工作一年多时间,恪尽职守、夙夜在公,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为深化中国同荷兰及相关国际组织关系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以深厚的国际法造诣和丰富的外交经验,献身中国外交事业,坚定捍卫祖国和人民利益,是对外交人员忠诚、使命、奉献核心价值观的生动诠释。”

“他博学多才,温文儒雅,正直磊落,坦诚质朴,是深受我们爱戴的师长、战友和亲人。他名如其人,清风徐来、旷达宽宏,和他相处的时光总让人如沐春风。他的音容笑貌犹在眼前。”

原中国驻荷兰大使徐宏,病逝

据公开简历,徐宏生于1963年11月。据《湖北日报》报道,徐宏1981年考入武汉大学国际法专业,1985年毕业后进入外交部。他曾在《武大国际法评论》撰文介绍,当时条法司“大咖”云集,在简陋拥挤的办公室里坐着很多鼎鼎有名的大家。“面对这些老前辈,我无比景仰,同时感到自己真的是走进了一个神圣的殿堂。”

徐宏历任外交部条约法律司三秘、二秘、副处长、处长等职。其间,曾于1992年至1996年在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中方代表处先后任三秘、二秘。

据报道,徐宏参加到与香港回归有关的工作,在香港工作了三年半。当时,他主要是与英方就香港回归前的过渡期和回归以后香港对外条约法律关系进行谈判、磋商。

2000年,徐宏调任四川省绵阳市市长助理,任职1年,于2001年任驻泰王国大使馆参赞。

2004年起,徐宏先后担任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参赞、副司长,于2011年出任驻巴巴多斯特命全权大使。2013年任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

据外交部官网报道,2013年11月,在徐宏离任前一天,巴总理斯图亚特专程来使馆做客,与徐宏话别。斯图亚特高度评价徐大使在任内为巴中关系发展所作重要贡献,对徐的离任表示惋惜,并祝愿徐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取得更大成就。

2014年,我国掀起前所未有的境外追逃追赃风暴。当年11月,在外交部吹风会上,时任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徐宏曾向外逃贪官“喊话”:中方呼吁世界各国,特别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中国外逃腐败分子较为集中的国家,与中方共同努力,强化司法执法合作,携手打击跨国腐败犯罪,避免成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希望通过外逃来逃避法律责任,是痴心妄想。”

据《湖北日报》报道,2016年5月,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所谓“南海仲裁”案即将做出裁决之际,5月12日,外交部举行了一次中外媒体吹风会。时任外交部条法司司长的徐宏,从国际法角度详细阐明为什么仲裁庭对此案无管辖权。并“霸气”表态:这个裁决在国际法上是无效的,中国当然不予承认。

2017年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打击网络犯罪国际合作”论坛上,徐宏接受新京报专访时表示,网络犯罪已成为人类面临的严峻威胁和挑战,需要国际社会加强合作应对。

据介绍,徐宏还参与了联合国禁毒公约,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等重要国际条约谈判等。

2018年9月,徐宏在西安交通大学演讲时曾说道:有机会亲历或见证这么多重大的国际法事件,我是幸运的。中国当前正处于国家发展历史交汇期和世界发展转型过渡期相互叠加的时期,挑战前所未有,机遇也前所未有!

2019年,徐宏任驻荷兰王国特命全权大使兼常驻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代表,任期至2020年7月,同年12月,谈践接任驻荷兰大使。

徐宏简历

徐宏,男,1963年11月生,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人,法学博士。

1985-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科员、随员、三秘

1992-1996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中方代表处三秘、二秘

1996-1997外交部条约法律司二秘、副处长

1997-2000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处长

2000-2001四川省绵阳市市长助理

2001-2004驻泰王国大使馆参赞

2004-2011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参赞、副司长

2011-2013驻巴巴多斯特命全权大使

2013-2019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

2019-2021年驻荷兰王国特命全权大使兼常驻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代表

已婚,有一女。

因病于2021年3月7日在北京逝世。

来源:新京报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1677 字。

转载请注明: 原中国驻荷兰大使徐宏,病逝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