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新增22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日前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

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

新增了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等

22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

(点击可查看大图)

明确了!新增22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意见》还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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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跨省通办”服务效能改进网上办事服务体验,提供更加简单便捷、好办易办的“跨省通办”服务。优化“跨省通办”线下服务,推行帮办代办、引导教办等服务方式,确保线上能办的线下也能办。

提升“跨省通办”协同效率,完善“跨省通办”业务支撑系统办件流转功能,推动优化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服务。

加强“跨省通办”服务支撑完善“跨省通办”事项标准和业务规则,加快制定完善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规程。加强“跨省通办”平台支撑和系统对接,加快推动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信息系统、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业务信息系统与各地区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融合。

增强“跨省通办”数据共享支撑能力,推动更多直接关系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应用频次高的政务数据纳入共享范围,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安全保障,依法保护个人信息、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

来源:中国政府网、央视新闻

编辑:唐瑶

责编:盛天畏

【来源:淮安视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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