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致信公务员:为维护国家安全显示应有担当

5月23日,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向公务员致信,期望也深信香港公务员队伍作为香港特区政府的骨干,会显示出应有的担当,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使命和责任。他呼吁公务员团结同心,在行政长官的领导下竭力做好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令“一国两制”的独特优势发挥得更好,使香港繁荣稳定,市民安居乐业。以下为全文:

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昨日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行政长官已经发表声明及会见媒体,表示香港特区政府支持全国人大的审议,并在《决定》通过后,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完成有关立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对任何国家来说,国家安全立法都属于国家立法权力。国家安全立法属于中央事权,是无可置疑的。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其决定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决定》没有修改《基本法》,也没有取代或排斥《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宪制责任和法律义务。因此,任何批评《决定》违反“一国两制”,或者令香港变成“一国一制”都是站不住脚的。

再者,全国人大审议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繁荣稳定,针对的只是那些分裂国家、颠覆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区事务的活动。《决定》和有关全国性法律的制定绝不会影响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也不会影响香港司法机关行使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一国”和“两制”是分不开的,维护好“一国”,是落实好“一国两制”的前提和基础。有关《决定》不但没有削弱“一国两制”,反而是巩固“一国两制”。

我完全明白在香港社会,推动按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国家安全立法工作多年来被严重污名化,加上目前香港的政治形势,有部分市民表示关注也是可以理解的。纵使如此,我相信公务员同事都会明白,在香港目前形势下,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堵塞香港国家安全法律漏洞,在宪法和基本法的轨道上推进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对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至关重要。我期望亦深信公务员队伍作为特区政府的骨干,会显示出应有的担当,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使命和责任。

【记者】沈丛升

【作者】 沈丛升

【来源】 港真南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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