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古城下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近年来,锦屏县公安局隆里派出所汲取锦屏文书“契约精神”的精华,集聚传统民俗规约“教化”的正能量,把警务室建在村寨里,把“议和组”请进警务室,引导群众将“村规民约”变为“自治合约”,让“枫桥经验”不断焕发出新的实践意义和新时代价值,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枫桥经验”创新发展之路。
隆里派出所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首批100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被贵州省委评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被黔东南州委评为全州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隆里派出所华寨警务室被贵州省公安厅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文明示范窗口”。
“华寨经验” 在和谐的气氛中化解矛盾
隆里乡华寨村辖3个自然寨4个村民小组,有229户917人。如何破解农村社会治理难题,隆里派出所与华寨村支两委开动脑筋,学习借鉴“枫桥经验”的成功做法,努力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
把警务室建在村民的家门口,面对面服务群众,把“劝和室”设在警务室中,把“劝和组”请进警务室,使警务室真正成为民警驻村工作的“落脚点”,掌握社情民意的“信息点”,矛盾纠纷的“化解点”,搞好治安防范的“值勤点”,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点”。
探索“合约管理”。把警务室工作积极融入当地民风民俗,通过多次酝酿讨论,村民认可的“华寨村民自治合约”实施。“合约”镌刻在石碑上、寨门竖立“合约柱”、街头巷尾画“合约墙”、悬挂合约宣传牌,并筹资修建了“合议亭”作为合约自治的专门场所,构建了“碑、亭、室、柱、墙”为载体的“合约”式社会治理文化体系。
为使“合约”能有效执行,警务室民警指导村里成立以村治保会成员为主体的“劝和组”。谁家有纠纷,劝和组人员就到谁家去吃“劝和饭”、唱“劝和歌”、挂“劝和匾”,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和谐的气氛中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调解成功率达100%。
据了解,华寨村先后被贵州省委、黔东南州委命名为“五好基层党组织”,贵州省文明委授予“十佳和谐村寨”,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少数民族社区学习”重点项目,被评为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共建共治共享 实现“平安不出事”
隆里派出所积极推进“天网工程”、“雪亮工程”,在辖区进出乡主干道设置卡口三处,在各村进出口要道及村内主要路口安装有天网和雪亮工程监控探头,通过应用现代化的科技,强化信息化治理手段,深化拓展集人像比对、号牌识别、高清监控等为一体的“物联网+社区农村警务”,强化大数据监测预警和有效管控,避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提升智慧安全防范水平和利用现代新媒体技术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
作为一个被列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的隆里古城、凭借着丰富的文化和淳朴的民风,每年游客人数不断攀升。在“华寨模式”引领下,隆里派出所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在组建“华寨劝和组”的基础上,先后在全乡组建了“古城义巡队”“龙里司议事组”“榜上先锋队”等治安类社会公益组织;依托村支两委,组建成集人民调解员、治安信息员、法制宣传员、交通安全员、义务防消员、抢险救灾员“六员”为一体的多功能巡防调处治保工作组织,涌现出“古城大叔”“五老劝和”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平安类社会组织,努力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积极探索创新实践新时代“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牢记为民服务宗旨 做到“服务不缺位”
“枫桥经验”是公安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在新时代的最新诠释,而做好服务群众工作是“枫桥经验”的核心意义和价值追求的最终落脚点。
围绕民生关键小事,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一证办”“一网办”,方便群众“就近办”“自助办”。针对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留守老人多等偏远村寨,通过预约、代办、上门等方式延伸服务触角,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隆里派出所通过建立网络社交软件、网站等方式设置网上警务室。推出微信公众号及qq号,及时发布警务动态、治安宣传、证照办理等信息。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设置办事点,使98户、406名搬迁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就近”“一次”办理户籍业务。
锦屏县公安局隆里派出所积极践行服务宗旨意识,倾心关爱特殊人群,带给他们党和政府的温暖,有效融洽警民关系,努力用心、用情去服务居民,不断提升了辖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刘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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