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对哄抬煤价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煤炭保供稳价的系列决策部署,引导煤炭现货市场价格加快回落,做好今冬明春煤炭保供稳价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按照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统一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和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负责同志带队,组织有关单位共12人,于10月27日至29日在天津港开展煤炭保供稳价督导工作。

督导组实地查看了港口煤炭运输、保供情况,并在天津港召开煤炭保供稳价座谈会,对有关企业中长期合同履约、人民群众温暖过冬能源供应方案等方面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市发改委、城管委等有关部门及部分煤炭生产、消费、贸易、运输企业参加。

督导组指出,相关保供单位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落实保供稳价要求,全面落实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督导组强调,对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全力维护煤炭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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