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廉浙江”微信公号信息,嘉兴市纪委市监委发布:日前,经中共嘉兴市委批准,嘉兴市纪委市监委对嘉兴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沈楚赓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沈楚赓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利用职权大肆敛财,与多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
违规收受礼卡,违规接受多人宴请;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炒房获利;
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沈楚赓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嘉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嘉兴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沈楚赓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沈楚赓,1957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桐乡县芝村乡团委副书记,桐乡县公安局刑侦队侦察员、梧桐派出所副所长、崇福派出所所长,桐乡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嘉善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嘉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嘉兴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调研员,2018年1月退休。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