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馨予)“我们一定吸取教训,在发展经营的同时注重生态保护,尽我们所能为当地百姓和社会多作贡献。”近日,某民营企业负责人专程到辽宁省宽甸县检察院,对该院护航民企发展表示感谢。
该企业计划在宽甸县修建滑雪场,在申报手续过程中得知项目原负责人季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导致项目建设审批无法正常进行,一筹莫展的企业向检察机关求助。
经核实,季某在项目建设中为赶工期,明知没有获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仍擅自开垦林地建造滑雪场。经鉴定,季某非法开垦林地17.2亩。去年10月,季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全面阅卷,梳理案件事实证据,并到涉案滑雪场实地调查,深入企业了解经营现状。
检察官在走访中了解到,因滑雪场申报无法正常办理,严重影响了企业发展,且正值冬奥会来临之际,群众冰雪运动热情高涨,滑雪场无法运营将给当地旅游产业带来不利影响。该院审查后认为,季某行为虽已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且有自首情节,本人认罪认罚,并在案发后主动采取了补救措施。综合考虑该案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该院对季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同时,针对该案反映出的季某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欠缺问题,该院在宣布不起诉决定的同时,还进行了释法说理,阐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督促提醒该企业吸取教训,加强法律风险评估,确保企业经营管理合法高效。
目前,涉案企业已成功申报国家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和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企业发展重新步入了正轨。“我们将持续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的办理正是检察机关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的生动实践。(张馨予)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