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武汉一名癌症晚期患者艾女士向媒体反映称,因考虑到自己生命所剩的时间不多了,她打算卖掉自己的房子并将这笔钱捐赠出去。在向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咨询后,艾女士支付了20万元“咨询费”。随后艾女士察觉到这笔收费有些不对劲,便想要回这笔钱,可是她却被对方告知只能退5万。
这则以“女子患癌捐遗产被收20万咨询费”为标题的视频在社交网络上发酵后,很快就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热烈讨论。那么事情的来龙去脉到底如何?官方做出了哪些回应?法学专家又是怎么看待此事的呢?
女子患癌捐遗产被收20万元咨询费
代理律师表示只退5万
今年42岁的艾女士表示,她是在七八年前确诊乳腺肿瘤,如今已经到了癌症晚期。因此她打算将自己的一套房子卖掉,把这笔钱捐给动物救助组织。“我一直觉得自己好歹有个房子,肯定活不了多长时间,就想把那个房子捐了。”
确诊病情后,艾女士在网络上找到湖北良朋律师事务所,通过网上留言,向该事务所的范某良律师咨询捐赠相关的事宜,但前期双方一直是在网上沟通。直到2020年,艾女士病情恶化,两人才正式见面。在10天时间里,双方两次碰面,并签署了《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艾女士先后交了20万元的“咨询费”给范某良。
艾女士:当时第一回他就收了10万块钱。第二回就是28号,一个礼拜之后他又来了,就把剩下的10万拿走了。
△艾女士签署的代理合同为“非诉讼委托代理”
身患癌症的艾女士原本是想将卖房子所得的钱通过“公益”的形式捐赠给动物救助组织,但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仅“咨询费”就高达20万,这项收费的依据是什么呢?越想越不对劲的她决定让范某良将其所收的20万元退还,而对方表示只能退5万。
范某良:20万不贵。因为我们的服务不是说一天就做完了。随你哪里投诉,我们还是依法办事。
女子将代理律师投诉至司法局
涉事律所退还17万元
随后,艾女士将范某良投诉至当地律师协会、司法局。
3月2日,在媒体记者的见证下,艾女士拨通了范某良的电话。
范某良:你不是把我们投诉了吗?你投诉之后,我们也依法向司法局反映了情况。反正欢迎你投诉,欢迎你监督。我们收的20万块钱,跟你说得很清楚。我们开了票,签了合同,我们不是黑心的人。
为了进一步弄清事情的原委,记者来到了湖北良朋律师事务所。范某良告诉记者,事务所的重点是帮助艾女士做法律咨询,以及财产捐赠的问题。
范某良:她到我们律师事务所来了一次,说不想委托了。我说如果确实不想做了,我考虑给你退5万左右,我说你再考虑一下。我们也并没有完全不松动,完全按违约来处理。完了之后,她上午来的,下午就直接把我们投诉了。你既然投诉了,我们就依法走法律程序。
该视频引发的舆论很快受到官方的关注。3月21日,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在官方微博上通报此事时表示:我局高度重视,已依法受理,将尽快完成案件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艾女士向有关媒体记者透露,良朋律所也于3月21日上午退还了17万元。
△涉事的良朋律师事务所
专家:律所要承担主体责任
要对律师的行为进行监督
针对此事,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鄢斌老师分别从律师和当事人的层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鄢斌:在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双方应当签订协议,签订协议的时候应当给当事人充分解释收费的依据、服务的事项,以及相应的履约之后的后果。当事人在签订协议的时候,要对律师所要完成的工作和义务,进行全面细致地梳理,避免因为自己的理解失误,或者其他的原因导致付出不必要的代价。
此外,在鄢斌看来,律师事务所对于律师签订协议提供服务以及收费的行为,要承担主体责任,事务所要对律师的行为进行监督。
“比如在这个案件里面,艾女士作为一个癌症病人,而且她卖房子的行为本身是具有公益属性的,那么这是不是符合我们法律援助的范围?律师事务所有没有提示当事人,你是不是应该去申请法律援助?这个都是要求我们的律师要坚定自己的方向。”
(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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