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话题:动车拒让座 别强行拔高道德水准 2016.5.6日
最近,让座事件再起风波,只不过场景移换至动车上。一个女儿带着年过80的老母到成都看病,没有买到全程坐票,在她们占据一个女生的座位后,女生上车,要求交出座位,老人女儿交涉无果后,这位女儿态度很不友好。而广大网友,基本都支持拒让座女生。这个问题,值得仔细分析。
从规则来说,当然没有理由谴责女生
在有规则的地方,最好先谈规则。比如公交车上,本身设有老弱病残孕专座,年轻人如果占用这种座位,在遇到需要让座的情况时,他们应该也必须让座,而且应该第一个站起来让座。这不是道德问题,而是规则意识。
老人头发花白,看起来身体状况也不太好
但在高铁、动车这样的情境下,则完全不同。它实行一人一票制,对号入座。即使一等座是空着的,买二等票的人也不能去占用。但是,在满座的情况下,动车上也会售卖无座票,价格等同于二等座,你买站票,就意味着你接受无座的事实。要么站在两节车厢的连接处,要么去餐车消费。
老、弱、病、残、孕,当然也会出现买站票的可能。这个时候,他们几乎无法从“规则”角度得到座位,因为没有人有义务给他们让座。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2016年的最新版本,明确指出旅客的基本权利是“依据车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所以,我们不可以义正言辞地谴责拒绝让座的女生。
从孝心来看,老人女儿本也有多种选择
我们来具体看下这位老人的行程。下面这张截图,是老人和她女儿所乘坐的D5181次列车的时刻表。老人要从达州到成都看病,但只买到了达州到营山的坐票。至于从营山到成都东这一站区之间的票,现在有人质疑她们并未购买,有逃票嫌疑。但基于目前信息不充分,我们还是倾向于认定,在后面的行程中,她们购买的是站票。
该母女所乘坐列车
在列车于南充站停靠时,上来了一位持票的年轻女士。她要求老人交出座位,老人女儿交涉无果后,另一位男子给老人让了座。老人女儿对之前拒绝让座的女孩说:“年轻人应该多学学。”
抱歉,应该“多学学”的,是她自己。
首先,她可以提前买票,就不至于只能买到站票;其次,即使只能买到站票,在后一段行程中,也可寻求列车员的帮助。如果列车员愿意把自己的座位让给老人,这当然最好,如果不愿意或者不方便,列车员也可以帮忙广播,问一下有没有人愿意给老人主动让座;再退一步,还可以带着老人去餐车消费,以寻求座位。
直接指定一个具体的人,要求她让座,这是所有方法中的最差选择。可是,即使如此,本也有更好的方式去说服别人。
至少有3点可以说服那个女孩。首先,可以告知女孩自己的母亲需要坐多久。从南充到成都,还有约1个半小时的车程。这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一段时间;然后,可以强调下自己母亲已经年满80,又是去成都看病的,能否帮个忙;最后一招,还可以提出经济补偿。
90%的网友反对老人一方,并不是反对让座
在诸多媒体进行的调查中,支持拒让座女孩的都超过了90%。这组数据看起来,是有点可怕的。如果一个社会的多数,都觉得不应该给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让座(即使没有这个义务),这显然也不是一个适合人类生存的社会。
但不能粗浅地去理解这组数据。第一点,这90%的人,更可能是反感动车现场的逼迫人行善的氛围。这种氛围不仅对那一节车厢的人施加了压力(女孩后来感到委屈,和朋友哭诉),也对置身事外的网民造成了一种道德审判,尤其是那句“年轻人应该多学学”,更激发了一种普遍存在的认为老年人“为老不尊”的情绪。这种情绪,在网民对广场舞的非理性批判上,就已经体现出来了。
有人把中国网民描述成“键盘侠”,就是生活中很怂,在网络世界却表现得威猛无比锄强扶弱。但是在“让座”这一类问题上,中国网民可能有一个相反的特色——明明在生活中与人为善,偏偏要在网络上表现得冷血残酷。至少在那节动车车厢,就有一个男士给老人让座。
翻查以往的“让座”风波,可以发现这些纠纷都有一个共性:寻求帮助者的态度往往不好,觉得理所应当,甚至辱骂、动手。被求助者的逆反心很容易被激发。
我们这里总结了一个寻求帮助的三部曲,它的模式是:降低对方的行善成本——暗示自己的弱势地位——给予帮助方经济补偿。
这套模式,在“寻物启事”这一类事件中,被运用的最广泛。前段时间,著名心理学家武志红在飞机上遗失了电脑,他的寻物流程是这样的:1、表示不会追究任何人的责任(降低成本);2、强调最重要的作品都在电脑里,对自己很重要(弱势地位);送回者另赠送一台同型号的苹果电脑(经济补偿)。
这套模式尤其适用于“规则——道德”之间的模糊地带。比如,公交车上,年轻人坐在非老弱病残孕专座,这个时候你让他让座,他让不让?再比如在特快列车上,一个孕妇希望从上铺换成下铺,你换不换?
这起动车让座事件也一样,归根结底就是规则不明确的情况下,需要靠道德感召。而道德感召的背后,其实暗含了助人成本的功利计算,这是需要方法和态度的。
拔高道德基准线,只会拉低社会整体道德水准
春秋时期,鲁国非常弱小,有很多鲁国人在其他国家沦为奴隶。于是,鲁国颁布一条法律,如果有人垫付赎金赎人,可以到国库中领取赎金。孔子有个学生,叫子贡,是个富二代。有一次他赎了一个鲁国人,却拒绝收下国家给他的垫付金。子贡兴高采烈地将这件事告诉孔子,以为孔子会表扬他做好事不求回报。谁知孔子不仅不表扬,还批评。因为子贡这种行为,就在拔高社会的道德基准线,使得一种已经获得认可、形成规模的道德实践面临坍塌的风险——以后,谁还好意思去找国家要回赎金呢?所以,只能放弃救人行为。
这个久远的故事,放在今天依然有现实意义。在制定《物权法》时,曾有声音希望给予拾金不昧者合理的经济回报。这种“报酬请求权”,也被很多国家所认可。但最终,“拾得人”在归还“失物人”的遗失物时,只能享有对保管遗失物所支出的费用。这就是制度性地拔高道德基准线,失物本身是很难找回的,基本靠拾得人自觉,没有这种道德自觉,也不会被发现。国内的失物返还率很低,和此不无关系。
当然,这次要求拔高道德基准线的,并不是社会,而是老人的女儿,毕竟是个体行为,危害没有那么大。但要警惕这种思维由个人蔓延至国家。武汉男孩黄康因救落水同伴不幸溺亡。其母为儿子申请见义勇为称号时被拒,理由是:救认识的人不属见义勇为。
另外,从宣传层面来看,在塑造好人好事的方法上,一直以来都有两个非常明显的误区。一个叫做“谬赏主义”,即把一切行为道德化,履行职务、履行规则都变成了道德问题。在我们身边经常能看到将干好本职工作叫“奉献”;还有一种现象,从雷锋到鞍钢郭明义,这些被塑造出的好人,他们所表现或宣传出的行为,远非一般意义上的好人,是常人所不能企及的,换句话说,就是高道德基准线被拔得非常高。
在任何一个历史时期,只要道德基准线被拔得很高,那么真实的社会整体道德水准一定很低。
一个道德可能不太完善的社会,如果要形成某种道德风尚,最好靠制定规则去达成。回到这次动车让座事件,既然铁道部门推出了站票制度,就应该考虑购买站票的人中,可能会出现的极端情况,并对这些极端情况做出制度化的安排。在没有规制约束的情况下,“动车上让座一方应该获得经济补偿”就是合理的,因为它降低了行善成本。无偿让座,是在拔高道德基准线,会导致无人会让。
一个更常见的情景是,在特快列车卧铺上,有上铺、中铺、下铺之分,价格不同。经常有购买了上铺的孕妇、老人向下铺的年轻人请求换座。在这种时候,孕妇、老人第一句要说的话,就是告诉对方会补偿差价,请求对方帮助。对差价黑不提白不提,就是在拔高道德基准线。
结语支持拒让座女生,不代表反对让座行为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