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14岁少女遭校园欺凌 10多万韩网友请愿严惩
韩国釜山,一名14岁少女遭到同学欺凌,一张她满身是血、低头跪地的照片在网络上被疯传,引起当地警方高度关注和民众的愤怒。更令人震惊的是,对她施暴的是两个同龄女生,而且,这已经不是她们第一次对这名少女动手。
照片中,一名少女跪在地上,浑身是血,低头“忏悔”。而这张照片所描述的事件发生在9月1日晚上。
当晚8点30分左右,釜山两名女学生将照片中的受害人叫到一个工厂附近的胡同内,并利用厂房周边的铁质器材、椅子、玻璃瓶等对受害人进行狂殴,另外两名同学则站着旁观,全程持续约1小时40分钟,致使受害人后脑部出血、口腔破裂。殴打结束后,一名施暴女生还让受害人跪坐在地并拍下照片,让朋友们看,问这样的话会不会去监狱。
遭欺凌少女由警方送往医院救治
随后,受害人被路过的行人发现,由警方送往医院救治。
受害女生惨不忍睹的受虐照片被广泛传播后,在韩国社会持续发酵。
事实上,早在两个月前,韩国警方就接到了被施暴学生的报案。但直至发生了第二次暴行,受害人将图片发到网上后,当地警方才以涉嫌特殊伤害为由立案调查。
未成年施暴引关注 网友请愿严惩
受害女生惨不忍睹的受虐照片被广泛传播后,在韩国社会持续发酵。而施暴者是未成年,按照韩国现行的《少年法》,未成年人犯罪后所受的法律惩处力度要轻于成年人。即使未成年人犯下相当于死刑或无期徒刑的重罪,最高刑期也仅有20年。《少年法》到底是保护还是纵容未成年?目前已有十多万韩国人在青瓦台官网请愿,要求废除韩国《少年法》,严惩施暴女孩。
据报道,照片中的受害人两个月前就曾被同一拨女生施暴,但当时警方仅对施暴者进行批评教育便了事。
受害女生母亲认为,这次女儿再次被打,是她们展开的报复行动,她认为,正是因为警方在上次施暴事件中的处理不到位,才导致第二次事件发生。而韩国警方则认为,他们处理此类案件时确实比较头痛:如果案件是成年人所为,直接就可以将他们拘留调查,但由于施虐者都是未成年人,是否能够采取拘留措施,限制嫌犯的人身自由,警方也拿捏不准。
这一事件曝光后,有韩国民众在青瓦台官网“国民沟通广场”提交帖子,称韩国当前滥用《少年法》的不良青少年越来越多,呼吁政府废除这一法律,严惩犯重罪的青少年。截至9月5日下午5点,已有超过14万人对此呼吁表示赞同。
韩国近年来发生的青少年霸凌事件不在少数,手段之残忍令人瞠目结舌。据韩国《亚细亚经济》4日介绍,2014年该国曾发生4名女中学生连同2名成年男性强迫同龄女生从事卖淫活动,并最终虐待对方致死的恶性事件。案发后,2名成年男性被判35年监禁,但那些女中学生由于未成年,最终仅被判6-9年徒刑。此后,要求废除《少年法》的声音便一直存在。
警察出身的韩国共同民主党议员表苍园评论说,韩国既缺乏专门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政策,也没有专门机构管理未成年人犯罪。他表示,对于应受到处罚的青少年犯罪人员,没有专门用来收容、保护、治疗、教化他们的设施和人力投入,于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进入一个恶性循环。
“人民日报评论”微信公号12月11日消息,这个周末,无数人的手机被一篇《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微信文章刷了屏。
《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微信文章片段截图
“十年前的今天,我拼着命生下了儿子; 十年前的今天,儿子拼着命来到我身边。每对母子都是这样拼着命才能相见,可是我却没有保护好他。”这样的文字让每一个为人父母者读来动容。虽然事情的具体细节还在核实,但校园欺凌的话题,再一次引发了社会的集中关注。
不久前,陕西省蓝田县一个初中女孩因被嫁祸“在其他宿舍偷钱”,留下字条后离家出走;16岁的福州永泰县东洋中学学生小黄遭同班同学围殴至脾脏严重出血……屡屡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暴露出学校、老师、家长、孩子等各方面的应对和处理能力依然严重不足。的确,《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发布还不到一个月,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各方面认真消化落实。校园欺凌,不能只是一个“开过分了的玩笑”。目前可以说,事件的有效预防,事件发生时的及时、妥善处理,事件发生后的惩戒和科学教育,都还十分缺乏。学校及整个社会对于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和应对方法,亟待在深层认知上提高。
校园欺凌事件中,对受害者的界定,是一个需要审慎打量的命题。
福州永泰县东洋中学学生小黄躺在病床上。
显见的自然是受欺凌者,如果长期生活在暴力的阴影下,受欺凌者会遭遇严重的心理创伤,而这种伤害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的心理治疗和干预,往往会延续至成年后,影响当事者一生的性格发展和身心健康。
然而容易被忽视的是,受害者还包括那些施暴者以及看起来与事件不直接相关的学生。规则和秩序对于社会组织的构建,对于人与人之间的相处至关重要。如果没有良好的规则与秩序,施暴者会变本加厉,无意施暴的人也难免最终滑向另一端。换言之,校园欺凌事件中,其实没有旁观者,在自觉和不自觉中,每个人都已经成为秩序构建的一部分。
这就需要教育主体,尤其是学校在实施教育的过程中,真正开展有温度、有尊严感的教育,努力做到将学生放在教育的中心环节,用心关注每个学生的心理健康与品格养成。
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校园欺凌预防、干预和处理机制,关注每个孩子的不寻常表现,做到事前早发现,尤其是纠正部分孩子“欺凌行为是可以容忍的”“未成年人不需要担责”等错误认知,从源头上杜绝暴力事件发生的可能;事中及时处理,不让欺凌和暴力现象躲过各方视线;事后对施暴者进行必要的干预、惩戒和教育,促其行为转化。同时,要用心开展超越知识层面和技能层面的人文教育,这些教育关乎生命尊严、关乎秩序构建、关乎与他人友善共处。只有这样,教育才能真正成为有尊严、有温度、有质感的教育。
校园欺凌事件之所以成为频发的“世界性”的社会问题,有其复杂的成因,干预的尺度也不易把握。这就更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各界以更为积极的态度承担起预防校园欺凌的责任担当。
一方面,从根本上认识到欺凌事件的深层次危害,及时干预任何欺凌和暴力行为,尤其不能纵容甚至包庇。另一方面,以让每一个孩子都成为更好的人为出发点,坚持宽容而不纵容的教育方向,给施暴者以改正的机会,特别防止“贴标签”的行为。同时,当事方的反应、媒体的事后报道,也要格外注意尺度和方式,避免校园暴力扩散成网络欺凌,给受害者带来二次伤害。
教育的实质,其实就是用心灵影响心灵。避免校园欺凌,老师、家长与学生之间,从内心深处尊重彼此、珍视彼此,校园才会真正成为被美好和希望浸润的地方。
(原题为《校园欺凌,不是“开过分了的玩笑”》)
以下为网友评论:
网友“???????”:我现在怀疑我的儿子也曾受过校园暴力!校园暴力的发生与老师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如果老师实时的进行疏导,就不会出现大的的问题!
网友“Aagela?”:文,以前手机的信号灯总是闪烁不停,我知道是你的消息,我是那样渴望你的消息啊。现在,没了,什么都没了
网友“世忠”:根源?过度?自省?。。。
网友“风吹眼睛会流泪”:一切根源都在父母的言传身教和社会不良风气的耳濡目染。 未成年人不能承担民事责任,其父母持无所谓的态度,大不了赔钱道歉。,人大出台一部法律规定之类的事件父母要付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你看看还会不会频频繁发生这种变态的事
网友“杨维国”:人是趋利避害的,劝导教育的效果远不及入刑的震慑作用,所谓措施要考虑到中国人的特质、当下社会的特质!要有实际效果,要能久远发挥作用,不能只中听不中用!
网友“My Lord”:施暴者为何施暴?孩子怎会天性如此?家庭环境可能是主要因素。单单立法效果不一定大,要找到施暴者为何爱欺凌的原因
网友“米落落沫”:孩子暴力的行为以及扭曲的思想,除了家庭、学校教育,网络媒体层出不穷的负面文化也是一方面。现在网媒太过普遍,孩子难免会从中汲取一些坏习惯。
网友“深蓝爱琴海”:未成年保护法保护的都是需要严惩本质顽劣的恶棍
网友“萌芽”:名校也这样!北京也假药!
网友“^_^”: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你以为校园欺凌只针对学生吗?你知道我上小学时,初中时,学生欺负女老师吗?你见过老师批评了学生几句,我同学哭着告诉家长,家长混合双打把老师踹到地上起不来吗?老师的威严尊严都没了,怎么管学生。
网友“有勇气的菜鸟”:学校做什么去了?老师做什么去了?首先学校应该承担责任!学校尽责了完全可以取代立法
(1970-01-01)
得国之正,唯汉与明。中国历史上下五千年,建立了多少王朝,大多数都是军阀和农民起义建立的,但也有三个王朝,他们是靠着欺凌孤儿寡母,背叛了曾经的皇帝,黄袍加身,自己做了皇帝,今天一起来细数一下三个王朝。
三家终归晋,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到死也没有篡位,曹丕建立了曹魏。然而奈何曹魏开国以后两任君主都短命,大权渐渐落在了大将军曹爽和司马懿两个集团手中。曹魏的孤儿寡母当然无法掌控朝政,真正护佑曹魏江山的是曹爽为代表的宗室集团。
公元249年,年幼的曹芳在族叔曹爽的带领下前往高平陵祭奠魏明帝曹丕。司马懿在这时发动了政变,起兵控制了京都,从此以后,曹魏的军政大权落入了司马家之手。司马氏因孤儿寡母而从未夺权,夺权后更立皇帝,肆无忌惮。晋得位不正,司马家对曹魏不忠,所以晋朝建立以后以孝治天下,而不是以忠治天下。
公元589年,隋朝灭陈,至此300多年的南北分裂结束,隋朝完成了大一统。北魏分裂以后,关陇贵族以宇文家为首建立了北周,北周励精图治,周武帝宇文邕雄才大略,诛杀权臣宇文护,灭北齐,收西梁。可惜的是宇文邕死的太早,不然统一天下的就是北周了。
宇文邕死后传位他的儿子宇文赟,可宇文赟是个短命鬼,活了不久就死了。宇文赟死后,他的儿子算是隋文帝的外孙子,孤儿寡母哪能抵抗如狼似虎的权臣的手段,不久被迫禅位给隋文帝,北周至此灭亡。 至于最后一个就是人尽皆知,黄袍加身的赵匡胤了。后周本可一统天下,奈何郭威无后,只好传位给义子柴荣,柴荣也算雄才大略,给后周打出来一片天地,奈何柴荣太命短,还没有施展才华,便早早病死,留下孤儿寡母,便宜了他人。
960年,柴荣的心腹大将赵匡胤在陈桥黄袍加身,登上了皇位。后周恭帝被迫退位,孤儿寡母哪能抵挡住如狼似虎的军队,后周亡了。 主弱臣强,幼主继位,一般都是大忌,皇帝年幼无法掌握实权,身死国灭是迟早的事,后周恭帝能留一条命,也算三个朝代里最好的下场了。
(2017-08-30)
编者按:如果你“不想睡”或者“睡不着”,欢迎继续阅读。
这里或许有个文艺片,这里或许有个恐怖片。不知道你会闷到睡着,还是吓得更睡不着。
今晚聊聊校园霸凌。
一、从校园欺凌说起
根据2017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881人。
2017年5月20日,中国应急管理学会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在中南大学举办“社会风险与校园治理”高端论坛中,正式发布《中国校园欺凌调查报告》。
根据《中国校园欺凌调查报告》,在校园中,语言欺凌行为发生率明显高于关系、身体以及网络欺凌行为,占23.3%;绝大多数欺凌者也是被欺凌者;关系欺凌的长期性、反复性特点明显;隐瞒校园欺凌事实成为被欺凌学生的“第一选择”;校园欺凌主要来源于同班同学;男生是欺凌行为的主要参与者。
校园欺凌的手段逐渐增多,行为数量逐年增加,已成为社会无法回避的问题。
不仅在中国如此,包括美国、英国、日本在内的其他国家也普遍存在着“校园欺凌”的现象,尤其在日本,“校园欺凌”已经成为许多中小学生“不登校”(既不是因为生病,也不是因为家庭贫困,但却不去学校的现象)的重要原因。
在《日本校园欺凌现象研究》一文中,作者经调查指出,日本校园中广泛存在着以诽谤嘲笑、无视排挤、恶作剧、刻意刁难、发送恶意信息、打人等多种类型的校园欺凌(刘雅梦:《日本校园欺凌现象研究》,第36页 )。
而由于许多学生很难界定“闹着玩”与“校园欺凌”二者的区别,因此往往在造成严重后果时才能意识到自己是“欺凌者”或“被欺凌者”。
在反思“校园霸凌”问题上,日本出现过许多优秀作品。
由中岛哲也执导,松隆子主演的《告白》
由古泽良太编剧,石川淳一、城宝秀则执导,堺雅人、新垣结衣主演的《legal high》
这些作品都致力于探讨校园欺凌现象的成因,表现形式,以及解决手段,对于社会现实而言,影视作品中的许多冲突情节也许过于极端,过于理想主义,但单就种种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而言,无论对“校园欺凌”再如何重视,都不会显得极端。
2016年上映的《声之形》是京都动画根据大今良时的同名漫画改编的剧场版动画,由山田尚子执导。
作品主要讲述了先天性听觉障碍的少女西宫硝子,在六年级转校后,多次努力尝试与同学交流相处,不仅无果,反而成为“校园欺凌”的受害者,后终因无法忍受,再次转学。而带头欺凌硝子的实田将也,在硝子转学后被校方认定为欺凌事件的唯一负责人,成为被所有同学孤立、欺凌的对象,遭受挚友背叛,饱受打击。
升入高中后,将也对周边的人、事产生了认知障碍,试图自杀,未遂。后来,将也偶然与硝子重逢,将也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所作所为弥补当初硝子所受到的伤害,但这一行为却无法获得其他小学同学的认同。
当年的矛盾在多年后又一次被旧事重提,自我厌恶的硝子选择自杀,而将也在阻止硝子时,不慎从阳台跌下。康复后,硝子与将也都开始努力接受自己,修复与朋友的关系,重新认识世界。
尽管动画中剧情冲突较为剧烈,但是结局并没有沿着剧烈的冲突惨烈收场,最终仍是让动画中的诸多角色前嫌尽释,共建美好未来。
《声之形》拥有非常深刻的出发点——校园欺凌,也拥有十分容易令人产生共鸣的结局——理解并接受自己,同时还拥有多个值得被探讨的话题,如“如何打破交流的屏障”,“如何弥补年少的过错”,“如何让赎罪不是自以为是”,但很可惜,动画作品中用以解决矛盾,使众人获得“救赎”的方式仍然是“少男少女间朦胧的感情”,这使整部动画作品在深度上颇显不足,殊为可惜。
被欺凌的硝子与被欺凌的将也
二、不宜轻描淡写的沉重性
相比于漫画原作,动画版的《声之形》在许多深层问题上草草带过,几个交替镜头,几句无关痛痒的对白,这种刻意或是不经意的“轻描淡写”使动画相比于漫画牵强了很多。
例如,漫画中强调了实田将也起初欺凌西宫硝子的原因,不仅仅是硝子本身的听觉障碍,而是将也在“小升初”之际,试图用“欺凌硝子”这一行为使他自己摆脱“需要成长”“不想长大”的矛盾性,通过欺凌行为释放压力,逃避压力,重新成为班级中心,仍然扮演“孩子王”这一角色。
但在动画中,这一复杂的心理过程被简化为将也毫无根源厌恶硝子的几个画面。
硝子尝试和将也成为朋友,但失败了
又例如,在与硝子重逢后,将也其实有过一段坦白,认为自己在硝子走后的一切遭遇是由自己肆意妄为造成的,他不想这样行尸走肉地生活。对于当时欺凌硝子这件事,他感到非常后悔。
漫画中也在此处进行了点题,将也认为,曾经年少不懂事,只会用“互相伤害”作为传达声音的形式,而现在的他,希望能够了解硝子的“声音”。但很可惜,这一段在动画中也被删减,并且直到末尾,动画中也没有真正交待将也决定弥补“赎罪”的心理变化,仅仅是让将也认真地致歉。
而动画中对于整个故事线索的提炼,也局限于“成为朋友”:硝子试图和将也成为朋友,将也试图和硝子成为朋友,永束和真柴试图和将也成为朋友,植野希望朋友之间的关系都能回到过去。
相比于漫画原作,这种“成为朋友”的叙述方式实在太过浅薄,不仅不能凸显出原作中众人不同的性格与出发点,也不能解释许多冲突爆发的原因,反而是让复杂的剧情归因于简单的“愿望”,略显粗糙。
在动画中被反复强调的只有“朋友”身份
再例如,关于硝子的母亲西宫八重子。在漫画原作中,母亲的戏份较重,作者十分细致地展现了硝子母亲的性格成因,彻底抚平了读者之前对母亲的一切怨气与误解,可以说是原作漫画中一个非常精彩的爆点。母亲对硝子与结弦两个女儿的爱与教育都体现在这一段刻画中,并且与前画中的许多细节一一呼应。
同时,这个角色也是故事成立的重要原因。正是硝子母亲的出现,读者才能意识到,为什么将也在重逢硝子后所做的一切是杯水车薪乃至没有意义的,为什么将也努力赎罪、弥补,都不能消弭将也自己的痛苦。
但很可惜,在动画中,关于母亲的戏份大部分被删除了,只给观众留下母亲略显不近人情的印象,观众也很难从剧情处理中理解将也复杂矛盾的心态。
动画反复渲染着硝子与将也之前对彼此的好感,其实是在逃避漫画原作所试图探讨的课题。
结尾中向将也道歉的硝子母亲
再例如,动画删减了许多次要人物的戏份,使次要人物在动画中显得多余,一个较为明显的例子是真柴智。
在漫画中,真柴智试图和将也成为朋友,因为真柴智认为将也是一个怪人,他希望能够通过和怪人成为朋友,从而找到一种正常感,这是真柴智的初衷。
他在漫画原作中其实是与男主角实田将也形成镜面的人物,真柴智曾经遭受过欺凌,敢于面对并且反抗欺凌,同时也厌恶欺凌他人的人。面对同样的欺凌行为,真柴智和将也选择了完全不同的处理方式。漫画将这种对比呈现给读者,也是在为将也的行为做出注释。
但很可惜,在动画中,真柴智成为了确切意义上的花瓶,被将也斥骂为“多管闲事的局外人”所以离开,再以“朋友”的身份和将也修好,对于剧情而言并没有太多意义。
在动画中存在意义稀薄的真柴智
相似的例子还有很多,但都具有一个共同点:动画并没有将漫画原作中的重要主题呈现出来。
或许是考虑到受众,或许是限于“校园”“友情”“爱情”的标签,或许是想要表达的事物太过杂乱以至于喧宾夺主,《声之形》动画版更像是用轻描淡写的语气讲了一个青涩的校园友情爱情故事。而漫画原作,则在刻画社会现实、反映人性本质上,更为直截了当,更为一针见血。
三、细节精巧
尽管有缺陷,但动画作品在细节呈现上仍是十分精巧的。
在经受欺凌后,男主角实田将也生活得颓丧且落魄。但动画中想要呈现男主角落魄其实并不容易,由于画风的限制,即便男主角穿着松垮的T恤,顶着鸟窝头,在动画中也很容易呈现出“放荡不羁”的美感,所以在动画中,出现了许多精巧的细节。
在整部动画中都没有放好的衣服领标
皱皱巴巴的制服
同时,《声之形》动画版也会往往通过一些前后相似的细节来让读者理解人物关系,避免使用过多镜头造成拖沓感。将也为结弦打伞,自己暴露在伞外边淋雨,这成为结弦尝试谅解将也的开始;硝子为植野打伞,自己暴露在伞外边淋雨,这成为二人关系改善的开始。
十分相似的两个镜头
延续了漫画中的表现手段,《声之形》动画版在呈现实田将也的主观世界时,也用了将旁人脸上“打叉”的方式,暗示外界的人、事对于实田将也而言是缺乏真实感、不重要、无法碰触的。当有人被将也接纳时,Ta脸上的叉将掉下,成为能够与将也进行实质互动的人。“叉”是否存在是实田将也判断能否与对方进行实质交流的重要标准,也是表现实田将也心理变化的重要手段。
在遭受校园欺凌与朋友陪伴后彻底封闭内心,自我厌恶,无法面对他人的实田将也,其实在通过向硝子赎罪这一行为,拯救硝子,也使自己在这一过程中获得救赎。
其他人、“叉”掉落的真柴智、结尾时所有“叉”都掉落
而在表现西宫硝子自杀的一段镜头中,动画也呈现了极为出色的镜头语言,整个过程有着极强的视觉冲击与心理暗示。
在陪伴母亲、妹妹与将也度过快乐的篝火节后,穿着和服的西宫硝子爬上阳台准备自杀,夜风将硝子的头发、衣角吹起。
动画采用交替的镜头呈现望着烟花,相对静态的硝子,与试图阻止硝子、从外屋摔进里屋,相对动态的将也,之后运用飘动的窗帘隔开将也与观众的视野。
窗帘尚未飘起时,观众与将也试图阻止硝子的心情是一致的,窗前飘起,遮挡硝子身影时,观众与将也内心的绝望与恐惧是一致的,而当窗帘落下,硝子的身影消失无踪,只剩下仍然璀璨的烟花时,观众和将也的情绪都达到了顶峰。
四、人皆有过
回到作品本身,尽管作品试图探讨的许多问题都被“校园恋情”模糊了焦点,但观众仍能窥见一些藏在和平外表下尖锐感。
从六年级西宫硝子转入班级,到结局所有人都宽恕彼此,这一长长的过程中,所有人都是有错的,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也没有人可以站在道德立场谴责他人。
实田将也带头欺凌硝子,多年后自以为是地赎罪,弥补自己的愧疚感与罪恶感,试图解开自己颓丧生活的死结。但在游乐园事件前,将也从来没有认真地理解过硝子,也没有真正理解其他人,只是自顾自压抑地活着,尝试用受苦的方式将西宫硝子作为自己的责任,实质是一种自我满足。
植野直花出于对将也的好感,加入了欺凌硝子的行列,并在多年后仍然直言讨厌硝子。植野一直将当年将也被欺凌,与朋友反目的原因归结于硝子,并一厢情愿地想让朋友之间的关系回到起初的状态。
她口口声声对将也有好感,却没有在将也被欺凌时挺身而出,也没有尝试理解后来的将也,仅凭着对儿时生活的执念行事,以至于造成了硝子自杀,将也险些丧命的严重后果。
佐原美代子在小学时可以成为那个唯一将硝子带出深渊的人,但却因为懦弱胆怯最终屈服于大众,并在重逢后仍然没法鼓足勇气与硝子相处,想要维持一种表面上的平和,在遭遇困难时唯一的行为便是逃避;
川井未希的内心只有自己,抱着优等生的想法高高在上,自以为甜美可爱,旁观一切罪恶,是欺凌行为的帮凶,却试图撇清自己置身事外。
没有人是无辜的
而作为受害者的西宫硝子,其实也并不是完全无辜的。作为欺凌行为的受害者,她的确是值得同情,值得怜悯,而欺凌行为的实施者也绝对是必须被谴责惩罚的。但作为普通人而言,西宫硝子也并未以正常人的标准去衡量自己。
从植野直花的视角看来,硝子并没有尝试理解别人,或敞开心扉让别人理解她;硝子只是在遇到所有交流障碍时再三道歉,回避问题,回避交流;硝子常常自动将自己代入受害者的一方,利用权威来为自己的行为开路,如求助于老师、家长。
植野的看法当然是偏激而片面的,但硝子确实出于自卑与对自己的强烈不认同产生了极度悲观的情绪,她的性格使所有与她相处的人都产生了不由自主的“负罪感”,而这种“负罪感”很多时候是毫无来由的。
她先天性听力障碍并不是她被欺凌的真正原因,而由此产生的性格问题,才是造成诸多严重后果的主要因素。长大后的硝子也并没有改变这一切,在面对旁人的努力时,硝子甚至无法像小时候那样喊一句“我也在努力啊”,反而是用极端的方式逃避现实,认为只要自己死去,所有的矛盾就可以不复存在,这种由自卑产生的极度自我厌恶才是硝子悲剧的本源。
这种极度的自我厌恶也是实田将也一直以来的心理问题,而实田之所以会在许多冲突之后,开始选择理解硝子,而不是自我满足地继续“赎罪”,正是因为实田终于明白了硝子对自身的厌恶,也开始明白对硝子的真正拯救应该从何做起。与其说实田用拯救硝子来使自己的存在有了真实感,不如说实田与硝子实则是在相互救赎。
面对植野的和解举动,硝子选择了坦白,但未被对方理解
但无论如何,这一切都不是造成欺凌的理由。欺凌本身所怀揣的巨大恶意是毫无根由、毫无依据,且绝对无法被原谅的。
无论在校园、工作单位或是社会中,欺凌行为都是普遍存在的。欺凌的手段层出不穷,受害者的心灵相比于身体更加千疮百孔,许多欺凌行为的受害者随着年龄、能力、社会地位的提高,又转换身份成为了欺凌者,这种恶性循环所造成的危害看似不起眼,实则在用细微的方式腐蚀各种道德与规范。
在欺凌行为中,欺凌者是错的,旁观者是错的,默不作声担心祸水东引的人是错的,随波逐流永远漠不关心的人是错的。
故事的最后,《声之形》并没有告诉我们声音的形式究竟是怎样,或许作者也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但所有观众都知道:
声之形,绝对不是以校园欺凌的形式。
以下为网友评论:
网友“缺眠症儿童”:都不错
网友“超级帅哥”:声之行好看
(1970-01-01)
据央视新闻12月22日消息,江西省安福县一名15岁少年,因长期遭受同学殴打欺凌,情绪和精神上出现了异常,吞食了大量铁钉自杀。当事同学却不以为意,认为这只是同学间的“小打小闹”。
今年15岁的小华,是江西省安福县金田中学的一名初三学生。今年六月份的一天,班主任老师打电话通知了小华的家长说,小华在学校呕吐。家长带小华到县医院检查,胃镜结果却显示小华的胃里有大量铁钉。
“看了一下他就满肚子的铁钉。当时我就蒙了。”小华的父亲刘喜开说。
医生通过手术,把小华胃里的异物取了出来,除了钉子,还有石头玻璃等异物,总重量达1.4斤。小华说这些钉子和石头都是他自己吃进去的。这让家长和学校都十分不解。
图为医生从小华胃里取出的异物。图片来源:央视新闻截图
为了查明病因,父亲又带小华来到市里和省里的医院,寻医问诊。医院的诊断是,孩子在情绪和精神上面出现了异常,才导致他出现吃钉子的行为。而导致小华精神出现异常的原因却是他长期遭受同学的欺凌。
小华说从去年下半年上初二开始,班里就有两名同学经常打他,有时候对他扇耳光打头,有的时候用棍子打他。班里的同学也说确实见过类似这样的情况。
对于吞食钉子,小华表示就是想自残。小华父亲刘喜开说:“我问他,他说是稀里糊涂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吞钉子)。他是想死,自残自杀。喝点水吞(钉子)下去,有时候用纸包起来吞下去。”
小华是住校生,平时都在学校生活。白天在班级挨打,晚上回到宿舍也受欺负。“就是扔掉我拖鞋,还有撕烂我的被子,用我的枕头擦脚,烧我的毛巾。”小华说。
对于这些,小华一直不敢和家人说。直到从医院回到了家,他才慢慢和家人说起了这些。
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中,小华的性格越来越孤僻,也越来越不爱说话。今年上半年开学不久,班主任发现小华的行为举止出现了明显的异常,整个人也越来越消瘦。他发现在和小华的交流中,小华甚至很少说一句长句子。
父亲在察觉到孩子的变化后,经常去学校看看小华。有一次在宿舍,小华鼓起勇气小声地和父亲说出,班里有两个同学一直欺负他。父亲也要求班主任对这两个学生做出处理。
班主任周金才老师说:“确实他也反映过。他每反映一次,我都会去找他们两个同学。找的结果就是他们说没有去殴打,或者说他所反映的这些情况,并没有欺负他。”
就小华所说的问题,当事的两位同学对此也不以为意:“那是搞着玩。就是推一下,就是这样搞着玩。有时候让他买点东西。我们没有打他,就是搞着玩一下。”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截图
小华出事以后,他被同学欺负的情况,也被反映到当地派出所。江西省安福县金田乡派出所所长周健安说:“经过我们调查,不存在明显的殴打行为。都是未成年,有时候可能是恶作剧什么的。但我们最后就报请局里的法制科,还有局领导,也在审核这个案件。”
以下为网友评论:
网友“SCC-徐向羽”:哎。
网友“骑你去放羊”:早该入刑了
网友“-leoking-”:立法,情节严重送去杨永信那里治疗
网友“CLCMT”:天哪现在的孩子怎么啊〒_〒吞这种东西怎么会这么恶毒[怒]我记得我小时候碰到我爸爸工具堆里的钉子都痛死了,这个孩子还吃进了肚子里得多疼啊
网友“壹貳叁H”:回复@石油与装备:你吃就能
网友“柴磊”:有精神问题才好,没死刑
网友“一个质数”:法律不应该教会学生们承担责任吗?判几年,告诉他们什么叫责任
网友“大付小川哥”:回复@K伦特:法律的拖沓是起不了任何作用了,只能靠自己了,最起码的自卫得学会
网友“蘇丶麗珍”:哎
网友“大付小川哥”:回复@大梦-c:我不管他们,我只会告诉我的孩子,有人欺负你,就加倍的还给他!别给我说这样那样的,上层智囊团如果真的比屁民更高明,早就有了一套完整的法律措施,显然他们懒得照顾屁民的感受
(197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