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扣车辆停在无资质停车场,车主:警方扣车为啥我出钱?卓资大队事故中队:误会

因发生事故,高明(化名)的车辆在乌兰察布市被扣后停放在一家修理厂,解除扣押后去取车需支付400元停车费。“交警部门扣了我的车,停车费怎么由我付?”高明很不理解。

“警方扣车我交钱?”

一张高明提供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7月9日14时30分左右,他所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在卓资县S105省道口子村附近发生交通事故,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卓资大队对案件进行了处理,并扣了当事车辆。

“大约在7月23日,交警给我下达了责任认定书,但我对责任认定结果不满意,所以进行了复议。复议结束后。8月22日我收到了取车通知单。”高明说。

被扣车辆停在无资质停车场,车主:警方扣车为啥我出钱?卓资大队事故中队:误会

高明回忆,8月23日,三名交警和他一同去旗下营一家名为“小王重卡汽配大全大修厂”取车。“当时我就问其中的一个交警有停车费吗?他说有,费用让我和停车场协商。后来停车场的人告诉我,停车费是按照每天10元收取,我总共停了43天,一共430元,停车场给我免了零头,收了400元。”

听了停车场一方的说法后,高明有点疑惑:“警方扣车怎么我交钱?”但他还是把钱交了,取回了车辆。

后高明经过查询,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交警部门:中间存在误会

对此,晨报融媒记者联系了收取高明停车费的修理厂负责人妻子的电话,她表示:“交警扣过来的车一直都停放在院里,一般都是收费的。”

处理高明交通事故的卓资大队事故中队交警赵晋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们停放事故车辆的固定停车场在卓资县卓资山镇内,高明发生事故的地方离卓资山镇较远,因拖车费等问题,所以联系了旗下营交警队。该交警队将车停放到旗下营镇的“小王重卡汽配大全大修厂”。

被扣车辆停在无资质停车场,车主:警方扣车为啥我出钱?卓资大队事故中队:误会

赵晋嘉表示:“中间存在误会,我们这边没有和该停车场协商好。现在已经和停车场联系过了,他们会将高明的停车费退回,我们也会用办公经费支付这笔停车费。”

9月1日中午,高明告诉记者:“停车费已经退回来了。”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苗荣盛律师。他表示:“交警部门在未经车主同意的情况下,将车辆停放在第三方停车场,未解除扣押期间所产生的停车费由交警部门来承担。”

之后,晨报融媒记者再次联系修理厂负责人的妻子。对方称:“钱已经退回去了。我们本来就是停车场,对外停车就是为了收费。”

停车场不具备收费资质

随后,记者向卓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此事。9月3日,旗下营市场监督管理所唐所长告诉记者,他们在当日上午到小王重卡汽配大全大修厂进行了调查。“旗下营交警部门没有自己停放事故车辆的位置,看到该修理厂有停车区域后,将车停放于此,因没有沟通好造成该修理厂出现收费行为,目前费用也已退回。该修理厂表示收取高明的400元并不是停车费而是看车费,保障高先生车辆在停放期间,不遭受经济损失。”

唐所长还表示:“该修理厂拥有修理资质的相关证件,但没有相关的停车收费资质。目前我们的调查结果表明该修理厂并未变成停车场进行收费,我们会对该修理厂不定时进行抽查。”


来源:内蒙古晨报记者:郝琴 实习记者:吴晓娜

责编:赵鹏飞

【来源:内蒙古晨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1415 字。

转载请注明: 被扣车辆停在无资质停车场,车主:警方扣车为啥我出钱?卓资大队事故中队:误会 - 楠木轩